[閒聊]作品遭侵權(俗稱盜圖)的提告到和解經驗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幽靈滋排)時間4年前 (2020/08/28 03:05), 4年前編輯推噓26(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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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板的各位創作者們好,我2018年有在板上發表過一篇跟文創公司打侵權官司獲勝的紀 錄。 時隔兩年,這次要來分享的是作品被臨摹後作為民宿佈置商用的提告和解紀錄。 因為上次的經驗,這次每個步驟都走得很謹慎,所以撇除證物蒐集時間,這次只花兩個月 就順利解決了! 下面我會把部落格的文章內文全部貼上來,只做簡單的顏色排版,想看圖或習慣閱讀有排 版過的文章的話可以直接到下面網址閱讀。 我的部落格是自架的,沒有音樂也沒廣告: https://chocye.com/howtodealwithplagiarisms2e1/ 臨摹別人的畫拿去商用是違法的嗎? 是 這次的侵權事件是一年前發生的,現在也已經完全解決了。 有了上次被侵權的經驗,加上 德恭法律事務所 的何律師神助攻,這次處理起來非常順利 。(上次的案件也是何律師幫我一起完成的) 因為還滿快速就結束了,本篇文章會直接列出事件發生的時間軸跟當下的處理方式供你參 考。 不管你是怎麼發現這篇文章的,希望你能好好記住 當你發現自己的作品被侵權後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要急著聯絡對方。 不要主動聯絡,並開始著手蒐證。 你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的在網路上搜索,存下所有證據,做好侵權比對資料,聯絡律 師商討對策。 資料準備的越齊全,勝算就越大。 上次被文創公司侵權的案件我們處理了13個月,就是因為我在知道被侵權的第一時間先傻 傻的聯絡了對方要求下架產品。 這次不含搜集資料的時間,只花了2個多月就解決。 所以認真告誡,不要衝動,先做好準備再出擊吧! 花蓮民宿侵權 這次事件是發生在 2018/11/26,收到客戶來信跟我說發現花蓮有間民宿的牆面疑似臨摹 了我的作品。 查了民宿房間的照片後發現他們確實在沒經過我的同意下,私自在客房的牆面上臨摹了一 張我在2012完成的貓咪肖像畫。 確認侵權事實後的資料搜集 在得知被侵權後,著作權人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告訴。要好好利用這段時間來搜集證 據。 我用了各種關鍵字在 google 搜尋了民宿跟民宿負責人的資料,有拍到侵權圖樣的照片, 文字討論等等。 除了一般的訂房網照片外,還有遊客的入住心得文,入住時拍的照片,以及民宿佈置房間 時的繪製過程紀錄照片等。 想看資料該如何搜集可以參考盜圖筆記第一季的 ”如何搜集證據? 讓盜圖者知道你的存 在之前,該做好的三個準備 | 盜圖筆記 2“ 資料我花了約五個月的時間慢慢搜集,一直到2019/5/13時才把侵權比對資料整理完成寄 給何律師。 這次一樣是對民宿本身+民宿負責人提告。 做筆錄 何律師在 2019/05/17 幫我提交訴狀後,我在2019/06/04 接到中山分局偵查小隊長來電 請我撥空前往。我們先約了2019/06/10為做筆錄的時間。 小隊長說筆錄是隨時都可以做的,我的做完後就會傳喚對方去做筆錄。 6/10 筆錄當天,偵查小隊長請我先 email 訴狀給他,有了訴狀的電子檔可以直接複製一 些基本資料,筆錄做起來比上次一個字一個字打還快很多。 確認了個人資料跟職業還有訴狀內容等等就結束了,整個過程不到三十分鐘。 筆錄結束後,聽小隊長說他有先打電話跟被告確認個資。看來被告是已經在前幾天就知道 了我的存在,果不其然回家查了他們民宿的粉絲頁跟airbnb,有拍到侵權圖像的照片都已 經撤掉了。 所以真的要萬事都準備好再出擊。這樣他們即使撤掉證據也無所謂,因為你早就都備份好 了。 與被告的接觸 因為有了上次的慘痛經驗,我這次處理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 絕對不私下聯絡被告,即使被告主動跟我聯繫上了也絕不跟被告說任何多餘的話。 因為你不能預測自己會不會一時衝動答應了不該答應的條件或講了不該講的話。 2019/06/26 我接到被告來電,說他剛做完筆錄,詢問有無和解的可能。他願意付和解金 跟簽訂授權,希望能留下牆面。 聽完後我表示會再跟律師討論,就先結束了通話。(不跟被告說多餘的話) 經驗告訴我這種話信一半就好,在案件還沒落幕前都不可以鬆懈。 手上有的資訊越多,做決定的時候就越容易 我相信很多資料只要仔細查就都能查到,即便訴狀跟侵權比對圖都已經送出了,在實際開 庭前,我有空還是會到處看看能不能找到任何新發現。 在 2019/06/30 這天,我讀到被告在網路上發表詢問民宿的彩繪牆面是否侵權的文章。同 天也在不同平台讀到被告發了一篇主題是”覺得創作應該要分享,讓世人共用“的文章。 就確定了和解可能不會太好談。 這邊想補充一個我覺得很有用的判斷技巧。 你手上找到的資料如果確定是正確的,可以把部分資訊當作測試對方誠意的籌碼。在面談 時透露約一半或是更少的資訊,看對方自動補齊的故事跟你手上剩下的資訊吻合程度有多 少。藉此來決定和解條件、和解時機,是否和解等等。 在律師事務所與被告的會面 七月時收到何律師的通知,說被告希望能見面談,於是我們約了7/12在何律師所在的德恭 法律事務所見面。 2019/07/12 面談日當天我有提前先把和解條件開好給何律師。談判過程中大部分的討論 都是交給何律師去跟被告談。我就是坐在旁邊聽加上偶而的提問跟回答問題。 被告表示那面牆是民宿開業前背包客去畫的,他們不知道那位背包客人現在在哪裡。 由於之前看過被告發表的文章,我不意外會聽到跟我所查資料不符合的訊息。因為知道被 告並沒有完全陳述事實,我因此決定不退讓和解條件。 在談和解的過程中,何律師也發現對方似乎有些隱瞞。便請我到會議室外,由何律師自己 與對方單獨溝通。 結束後確定當下談不攏,大家就先散場離開。 在離開律師事務所後不久接到何律師的來電,說被告回頭表示願意接受原本開的條件了, 也就是原定的六位數和解金,加上把牆面的臨摹畫作清除。 於是我走回律師事務所,並於當天簽好和解協議書跟備用的撤告書。 同年年底,在確認牆面畫作已清除並收到全部和解金後,何律師幫我寄出了撤告的書狀, 盜圖筆記第二季正式完結! 這兩次的侵權事件完全是多虧了有何律師的專業法律協助,才得以順利解決。 未來如果你被侵權的話,真的非常建議請個你能信任的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物。經過這次 經驗,我非常明白,沒有律師的幫忙,即使我資料搜集的再齊全也不可能這麼順利就把事 情解決。 最後總結一下本篇重點: 1.知道被侵權時千萬不要急著跟對方聯絡。 2.好好的利用六個月內的時間來搜集被侵權的證據資料。 3.找個能信任的律師協助談判還有處理法律相關的文件。 4.絕不私下跟侵權者說任何多餘的話,與侵權者見面時一定要有律師在場。 5.手上握有的證據不需全部向侵權者透露,可以保留部分證據當作判定對方是否有誠意和 解的基準。 特別感謝 感謝一直以來協助我處理侵權事件的 何昇軒律師。 如果在看文章的你需要這方面的法律服務或諮詢,都歡迎用下面的聯絡方式跟何律師聯絡 ! *建議打電話前可以先把想問的問題條列式的整理好寫下來再撥,這樣談話會更有效率~ 何昇軒 律師 Tel : 0985-697-791 Email : ntpuho@gmail.com -歡迎用網址直接分享文章給你覺得有需要的人。請勿單以擷取部分內容的方式二次發表- chocye.com 閱讀完有任何問題都歡迎直接留言讓我知道,我會盡能力所及的來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64.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598555156.A.623.html ※ 編輯: porkmononoke (114.43.164.212 臺灣), 08/28/2020 03:07:27 ※ 編輯: porkmononoke (114.43.164.212 臺灣), 08/28/2020 03:10:53

08/28 06:48, 4年前 , 1F
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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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9:45, 4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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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1:19, 4年前 , 6F
請問這個案件所花的律師費用多少啊?
08/28 11:19, 6F
律師費用不同情況下收費也會不同,不希望寫死讓律師之後接案延伸出問題。可以跟你說 會是五位數,且和解金收到後扣掉律師費還是會有剩。

08/28 11:31, 4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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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1:37, 4年前 , 8F
推 要懂得保護自己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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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rkmononoke (114.36.121.81 臺灣), 08/28/2020 12: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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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細膩謹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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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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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也很開心看到內容對大家有幫助! ※ 編輯: porkmononoke (114.36.121.81 臺灣), 08/28/2020 13:06:17

08/28 20:03, 4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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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0:27, 4年前 , 14F
推 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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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0:58, 4年前 , 15F
實用推 感謝分享~
08/28 20:58, 15F

08/28 22:35, 4年前 , 16F
推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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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喔喔喔~實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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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3:31, 4年前 , 18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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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3:47, 4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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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1:00, 4年前 , 20F
優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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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1:12, 4年前 , 21F
兩手準備 後面資料沒用到打臉好可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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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9:03, 4年前 , 23F
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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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20, 4年前 , 26F
推,請問圖是完全一模一樣嗎?遇到類似有改也能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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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20, 4年前 , 2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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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21, 4年前 , 28F
吉*嗎
08/31 13:21, 28F

09/01 22:04, 4年前 , 29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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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I0GKOZ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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