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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ho ]
討論串[問題] 請問大家這樣的(外包)合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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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要雙方同意才行, 雖然是對方擬定的, 但你可以針對你覺得對你. 不利的部份要求修訂, 橋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為止.. 除非對方很大, 大到"下港有名聲, 上港有出名", 公信力十足, 你相. 信他的公正性, 不然的話要求修訂是很正常的.. 合約書當中要註明像這樣的描述: 乙方承做甲方所委託之標的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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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怕推文太長直接回文。. 一定要註明,我自己是做視覺,被客戶暗算過,. 最後只好自己掏腰包出來另外請程式設計師處理程式的部分.... 這問題很大,也就是他們的業務跟你說"要追加,安啦~之後另外算"之類的,. 都可以翻臉不認帳的意思。. "瑕疵" & "錯誤" 一定要明文註明為乙方的責任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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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了一個某公司外發flash網頁的活動案(畫面設計及畫面動態製作),. 跟我接洽的是一位業務,當下我報的價格他說OK後,. 他就說 這件案子很急,希望我可以馬上進行首頁設計,. 在經過三四天修改後,大致抵定了首頁版型,今天跟我要了原始檔(PSD),. 理由是不知道客戶那邊會不會再做細部修改,他們
(還有15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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