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終於開版啦,有些法規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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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問了一下,. 所謂第一週不上課,. 其實在台灣各縣市都有不同的規定。. 如果在台北市的話,. 台北市是有明訂:. 資源班可選擇「上學期最後一週」或者「下學期第一週」停課,. 但是這個停課是為了要做測驗和鑑定用的,並不是單純的納涼閒閒。. 所以能拿出法條來跟學校爭取的,. 大概只有這一週。. 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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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資源班狀況. 以本校來說. 第一週和最後一週(期末考完後)是不強制上課. 也就是說 第一週 或期末考完後. 如果小朋友"主動"來資源班的話. 因為沒有課業進度. 所以我們會放影片 或讓他玩益智遊戲 等 不一定. 但是如果他"忘記"來. 我們是不會叫他來上課的. 因為我們也有很多整理的工作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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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是這樣:. 我們大概會在開學之後的3天之內上課... 包括新生(新生名單和測驗會在前一個學期期末做完). IEP會議會在一個月內開完..但本校校長希望我們可以在前兩週開完. 他說法規規定的是「最晚」 要我們好好利用暑假.....@@. 至於學期末..我們是期末考之後不上課. 通常期末考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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