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回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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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vianentw (菲莉西亞)時間19年前 (2006/10/26 16: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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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snini (多比喵嗚~~￾ﳿ︠￾N￾ I》之銘言:. 如果學生擁有身心障礙手冊. 應該沒有什麼「出班標準」吧!. 因為資源教室應該視為一個服務的提供者. 事先把服務提出來之後再擬定IEP. 無論學生是否有在資源班上課. 例如我學校有兩位輕度聽障的學生. 我並沒有安排他至資源班上課. 但是
(還有17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ini時間19年前 (2006/10/26 15: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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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相同的疑問~. 今年被評鑑 也是被教授要求. 在每個學生的IEP裡. 都要標明出入班標準. 入班標準 想就以拿到身障手冊或鑑輔會證明為依據 然後紀錄各測驗成績及班上成績. 出班標準 預想是先訂一個各類障礙的出班標準 最後再依個人不同情況加上附款. 學習障礙 國語數學能連續2次維持在倒數5名以上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live100 (123)時間19年前 (2006/10/12 14: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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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校都會在特推會決定回歸標準. 那請問回歸的標準該如何訂立呢?. 因為過去學校參考他校. 例如一點:學習障礙學生回歸標準是:. 國語與數學必須連續兩次定期. 考查成績達百分之16或班上最後五名以上。. 請問有什麼參考依據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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