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專業團隊、IEP、IFSP、早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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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ngringgril (小圓妹)時間15年前 (2010/06/08 18: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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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長~所以直接回文. 看到大家在討論早期療育服務對象. 我有找到相關法規. 請大家參考.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第五條:本法所稱早期療育,指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 依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 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
(還有34個字)

推噓11(11推 0噓 5→)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urilie (小海豚)時間15年前 (2010/06/08 10: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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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專業團隊每年應該開幾次會議....3次嗎?. Q2:IFSP每隔多少就必須重新再審查...1學期嗎?. Q3:IEP會議一年開幾次會議.....2次還是3次呢?. Q4:早期療育服務對象是指幾歲.....0-3歲或3-6歲或0-6歲呢?. Q5:發展遲緩的黃金療育期是幾歲呢?.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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