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國小流浪英師之教師證加註英語專長(一人一封信反應教育已刪文
http://www.edu.tw/high-school/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49
關於最新配套,各位英師覺得如何?
我個人有幾個疑問和想法:
1.為何正式英師只需要補修6學分2門課+B2英檢即可加註?
2.第4類 具國小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不限英語系)只要取得學分皆可加註?
3.B2 英檢是否採認 舊式多益成績?
4.個人認為100年以前取得國小證書者應該是鼓勵加註,
100年以後修習學程強迫加註較為合理吧?(甚至應該補助修習費用吧)
否則一且影響未免也太廣大了,到時候該不會連修課都用搶的吧?==
5.或者以實際在校英語教學的經驗來區分是否需要修習
6.或者以參與研習滿幾小時替代此學分之修習
以上是我的淺見
還有選舉快到了,有沒有大大可以發起連署表達英師的心聲???
我看過了這段期間應該就叫天天不應 > <
※ 引述《ggb123 (ggb123)》之銘言:
: 流浪國小英師請看這裡:
: 日前教育部公布此公文,
: 網址是
: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7032/ch05/type2/gov40/num7/Eg.htm
: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如何縮短網址,若無法看到可至版上搜尋,
: 之前有版友po出此項公文。
: 從102學年度開始在國小要擔任英文老師,教師證必須加註英文專長,
: 而專長認定是根據教育部最近公布的學分對照表,
: 若總學分數或之前修業課程未達此公文規定的,需要補修學分
: (關於補修學分,這一點教育部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 我是學士後國小英語師資班結業,非英語本科系畢業,有國小教師證,
: 通過英檢中高級,目前擔任國小英語代理教師。
: 我有打電話問過教育部關於我的資格問題,也至教育部留言信箱反應意見,
: 教育部回答是我屬於現職老師,「應」可補修,其實教育部回答的模擬兩可!
: 意思是現職代課老師才可補修學分,若未考上英語代課的老師,
: 或102學年度前尚未考上正式英文老師,在補修學分上都會有問題,換言之
: 若日後各縣市教師甄試的英師資格規定必須有加註專長才可報考,那麼
: 很多流浪英師權益都會受損(這個問題,我有另外寫信至教育部目前尚未收到回應)
: 教育部這幾年培育英師的管道都許多,除了教育大學英語教學科系,還有這幾年停辦
: 的學士後國小英語師資班,好像還有英語二十學分班(這一項我不太知道報考資格),
: 以及最早民國88年教育部第一批培育的英師。總之教育部政策變來變去,加註專長的美意
: 是好的,可是此公文看起來對流浪英師資格的補修學分認定上尚有有多問題,
: 若版上有流浪英師們,或許也可至教育部留言信箱留下寶貴意見,相信越多人反應,
: 能喚起教育部主管單位的注意,教育部的留言版留言之後,教育部會寄一封確認email
: 給你,必須至信箱點選確認信連結,這樣教育部才會處理留言信件,大約七天後
: 會有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8.43
※ 編輯: fshslee 來自: 218.171.218.43 (12/04 13:55)
推
12/04 19:20, , 1F
12/04 19:20, 1F
推
12/04 21:27, , 2F
12/04 21:27, 2F
推
12/08 10:50, , 3F
12/08 10:50, 3F
study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1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