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台中市新民高中英文老師甄選已刪文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杰)時間12年前 (2014/01/08 1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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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新民高級中學102學年度教師甄試簡章 壹、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試科別:英文科1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即日起至1月9日止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hinmin.tc.edu.tw/)。 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址(http://tecs.ntnu.edu.tw/ntnucareers/index.php)。 肆、索取簡章方式: 自行於本校網站上下載。 伍、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103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11時至下午1時】。 二、地點:本校烈堂樓3樓(本校地址:台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電話:04-22334105轉6224、6229。) 陸、報名資格: 一、各科均限本科系畢業,持有該科合格教師證,並在有效期間者。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柒、報名手續: 一、一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請自附委託書),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依序檢附下列證件:【所繳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另請繳交A4證件影本乙份(影本大小應一致,得放大或縮小)】 〈一〉報名表。【請於報名前先行填妥】 〈二〉國民身分證。 〈三〉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 〈四〉合格教師證書。 〈五〉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男)。 〈六〉切結書。【請於報名前先行填妥】 〈七〉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相片2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八〉繳交初試報名費新臺幣陸佰元整;複試時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 三、領取准考證。 捌、甄試方式:筆試、試教、面試、實作(觀光科、多媒體設計科適用)。 玖、分數比率:筆試不計分僅作參加複試與否之依據。 應試科別 英文科 面試 50%(每人15分鐘) 試教 50%(每人15分鐘) 合計 100% 拾、甄試日期: 一、初試:筆試 日期:103年01月10日(星期五)。 時間:16:00-17:30 (15:40前報到)。 地點:另行公告。 公告複試名單:22:00 二、複試:面試、試教 日期:103年01月11日(星期六)。 時間:另行公告。 拾壹、甄試總成績造具名冊,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擇優錄取聘任。 拾貳、錄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03年01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 拾參、錄取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報到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依學歷敘薪。 拾肆、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試缺額為限。 拾伍、依本校教師服務規約第3條約定:教師有應校長依規定聘請兼任導師或兼任(辦)行政職務之義務。 拾陸、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師甄選有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49.3
文章代碼(AID): #1IpCCizN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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