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 請問兼職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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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時間11年前 (2014/11/16 0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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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傳真:(02)23977022. 聯絡人:陳怡君. 電話:(02)77365932. 受文者: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 發文字號:臺人(一)字第1010226852號. 速別
(還有824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pirit (spirit)時間11年前 (2014/11/15 23:39),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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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是一個代理老師. 我知道教師不得兼職. 但我想請問. 創作算兼職嗎. 我指的是有出版行為且跟教學無關的創作. 請各位先進解惑了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81.177.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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