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動產贈與稅負 受贈人繳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8/23 1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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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贈與稅負 受贈人繳納 2022-08-23 01:42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Od5aj 不動產因贈與移轉而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應由受贈人繳納。記者游智文/攝影 高雄國稅局表示,不動產因贈與移轉而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應由受贈人繳納;實際 上由受贈人自行繳納時,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可以自贈與總額 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也說,土地增值稅、契稅,依法要由受贈人繳納,但如果實際上由贈與人出資 代為繳納時,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款規定,贈與人代為繳納的各項稅額應以 贈與論,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至於繳納的各項稅捐,可以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官員舉例說明,林先生在2022年4月25日贈與一棟房屋以及其坐落的土地給女兒,當時公 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為新台幣2,000萬元,應繳納土地增值稅120萬元及契稅40 萬元,如果林先生提供房屋以及土地稅額的付款流程和資金來源資料,可以證明由女兒自 行繳納這兩筆稅額,則所繳納的稅捐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因此贈與淨額為1,596萬元( 2,0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20萬元-40萬元)。 不過如果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是由贈與人林先生繳納,則代繳稅額應併入贈與總額後再予扣 除,則贈與淨額為1,756萬元〔(2,000萬元+120萬元+4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20萬元 -40萬元〕。 高雄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贈與不動產,並主張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土地增值稅及契 稅時,須檢附贈與契約書、已完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的稅單影本以及稅款支付證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561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2.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61223200.A.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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