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店面出租、樓上自住有差!稅務局教一招保住自住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6/06/02 14: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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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出租、樓上自住有差!稅務局教一招保住自住優稅 2026-06-02 11:1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5xuke 若未來租約終止,土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示意圖。信義房屋提 供。 不少民眾將透天厝一樓出租做店面,自己則居住在樓上。新竹稅務局提醒,若房屋屬於部 分出租、部分自住,且自住與非自住使用面積可明確劃分,只要符合相關規定,自住部分 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降低稅負。 舉例來說,地主小明擁有一棟3層樓房屋,每層樓面積55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平方公尺 ,其中1樓出租作店面營業,2、3樓作為自住房屋使用,只要2、3樓已辦妥戶籍登記,且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處,就可依實際使用 情形申請按比例課徵地價稅。 其中,2、3樓自住面積占整棟房屋三分之二,因此所對應的80平方公尺土地,可適用自用 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其餘40平方公尺土地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透過區分使用情 形,仍可保留部分土地的優惠稅率資格。 稅務局表示,若未來租約終止,房屋全部恢復自住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9月22日 前重新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核准後,才能讓全部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稅務局也提醒,已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原本符合優惠稅率的原因或事 實消滅,導致不再符合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30日內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查獲 後被補徵稅款及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4024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0380221.A.1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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