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房地要注意!漏掉關鍵步驟 恐白繳五倍稅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6天前 (2026/06/10 17:3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繼承房地要注意!漏掉關鍵步驟 恐白繳五倍稅金 2026-06-10 14:5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6vtjf 土地所有權人只要有所變動,須重新辦理申請,才能繼續享有自住優稅。記者朱曼寧/攝 影 每年地價稅開徵前,常有民眾發現,明明繼承的房地仍自住使用,地價稅卻從自用住宅稅 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台中稅務局提醒,繼承土地後,即使使用情形完全沒有改變, 由於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原有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資格不會自動延續,必須由繼承人重 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誤以為繼承取得的土地原本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繼承後自然 可以繼續沿用,但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是以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主體,只要所有權 移轉,即使是因繼承取得,也須重新辦理申請。 若未重新申請,該筆土地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由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 之2,一般用地稅率則採累進稅率,最低千分之10起跳,最高可達千分之55,因此稅額可 能增加數倍。 稅務局提醒,繼承人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也 就是每年9月22日前完成申辦,經審核通過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超過期限才 提出申請,則須等到次年才能適用,當年度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 因此,民眾在辦理繼承登記後,除了處理房地產權移轉,也別忘了同步確認地價稅優惠資 格是否需要重新申請,以免因疏忽錯失優惠,增加不必要的稅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5789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1084341.A.2EF.html
文章代碼(AID): #1gAJ2rBl (tax)
文章代碼(AID): #1gAJ2rBl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