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戶海外所得逾百萬 須報稅
全戶海外所得逾百萬 須報稅
2026-06-26 02:0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pse.is/999w9z
近年AI投資熱潮席捲全球,不少民眾透過海外券商、境外基金或委託理財機構投資海外市
場,投資獲利也跟著增加。不過,高雄國稅局提醒,若全戶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
以上,就必須申報海外所得,許多人誤以為海外所得750萬元以下不用申報,或認為獲利
沒有匯回台灣就不用課稅,是常見的錯誤觀念,稍有不慎可能因短漏報而挨罰。
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人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全戶當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以
上,即應將海外所得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所得額除了海外所得外,還包括特定
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等項目,並非只計算海外投資收益。
國稅局指出,目前適用的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750萬元,2024年度及2025年度均相同,不
過,750萬元是針對整體基本所得額的扣除額,而非海外所得專屬免稅額。
實務上,許多民眾誤以為海外所得低於750萬元就不必申報,因此忽略相關申報義務,尤
其在AI投資、美股或海外基金獲利大幅增加的年度,更容易因未申報而產生漏稅問題。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海外所得應以所得實現年度作為申報依據,只要獲利已經實現,不論
資金是否匯回台灣,都應依法申報。以海外股票投資為例,應以股票交割日所屬年度認列
所得;若是海外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則以契約約定核算買回價格之日所屬年度計算所得。
此外,不少投資人會進行海外基金轉換,以為只是將資金從一檔基金換到另一檔基金,不
涉及課稅問題。國稅局提醒,基金轉換在稅法上視同先贖回原基金,再將資金投入新基金
,因此轉換當年度就必須計算原基金損益並申報,不可等到最終贖回時才申報。
國稅局也提醒,海外所得並非稽徵機關提供所得查調服務的範圍,民眾應主動向受託機構
、銀行或券商查詢所得資料,確認年度海外投資損益後據實申報。若機構提供的通知資料
已明確標示為海外「所得」,則不得再自行按標準費用率重複扣除成本及必要費用,以免
因申報錯誤遭到補稅處罰。
若發現過去有未依規定申報海外所得情形,應在遭檢舉或稽徵機關查核前儘速自動補報補
繳稅款及利息,仍有機會適用免罰規定,降低違規風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887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2446760.A.5C4.html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3
23
154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