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2/07/04 1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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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2022-07-03 23:3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loxkZj 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 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報系資料照 台北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所遺土地因建築法規而設置供公眾通行的私設通路,繼承 人不確定是否屬於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時,保險起見,應先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土 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申報,以免遭補徵稅款。 台灣有許多建築聯外道路屬於私設道路,尤其早年建商開發興建公寓時,兩棟建物間的土 地常為大地主所有,在轉移財產繼承時,民眾常有是否需要將私設道路納入遺產稅申報的 疑慮。 https://reurl.cc/o1az7V 台北國稅局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規定,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 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 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 由於私設通路獲取建築許可後,縱使私設道路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但因為土地所有權人 已取得營建許可的利益,和特別犧牲成巷道土地不同,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土地 。 台北國稅局補充說明,民眾甲先生在申報繼承土地時,將其中五筆共價值1.7億元的土地 不計入遺產總額,經調查後,發現五筆土地經主管機關核認,屬建築基地範圍是私設通路 ,不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因此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甲先生仍要依被繼 承人死亡時公告的土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後來,甲先生因不服申請復查,主張繼承的五筆土地長年無償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 已無法使用、收益,且變現困難,無任何實際利益,不應計入遺產課稅。但台北國稅局調 查,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在繼承前土地所有權人已獲取營建許可,具有商業利益,不 屬於特別犧牲性質,最後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共1.7億元仍要計入遺產稅額。 台北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如果不確定私設道路是否符合無償供 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建議在申報遺產總額時,將私設道路列入,以免漏報被補課更多稅 金,造成荷包流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338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6902338.A.A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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