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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行政法院案例》生前提款 死後轉存視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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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bot (長江七號)時間19年前 (2007/01/05 15: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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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 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即使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經出讓,仍然要當作被繼承人的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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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lai (跟狗一樣。)時間21年前 (2005/02/04 1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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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案例》生前提款 死後轉存視為遺產. ■ 記者林杰兒/台北報導. 被繼承人生前提領存款,死亡後,由他人轉存至繼承人的其他銀行帳戶內,繼承人如果不能證明為贈與,並提出相關證明文據,則這筆存款仍將被視為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須併入遺產總額核課。. 南區國稅局最近就發現一起案例,轄區內一名盧姓被繼承
(還有6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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