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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個別報稅與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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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須另檢附醫師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但受扶養者的父或母如屬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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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是在學學生,24歲,. 年所得210,000,. 我看了板上詳細的整理,. 應該是選擇獨立申報所得比較划算,. 那麼,我想請問,. 1.需要是戶長身分嗎??. 2.需要另外有一戶籍地嗎??. ps.. 我家父母及我以下弟妹都給親戚借去撫養,. 我想請問,. 若我也給親戚撫養,是否會比較划
(還有14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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