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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替別人檢舉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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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gbug (也許我沒有懂很多)時間19年前 (2007/06/16 10: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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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自己的書念的不夠多吧~~. 基本上若個人所得超過了210,000元(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 的時候就要繳稅~~. 若是在被人撫養的情況之下~~. 個人所得超過155,000元的情況之下自己申報會比較划算~~. 應該是否年滿20歲應該沒有多大的關係吧~~. 另外稅法規定~~若
(還有5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sappoint09 (jing)時間19年前 (2007/06/14 17: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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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形是之前上班的公司,公司告知說要代扣6%的綜合所得稅,但當時95年我尚未年滿二十歲,查過資料可以不用代扣,所以向前公司說明,他們只說到時候報稅會退,之後我就離職至其他公司上班,今年因滿二十歲須申報,等我領到扣繳憑單時,發現扣繳憑單上面並沒有前公司代扣的6%,於是請還在前公司工作的朋友代問,公司
(還有3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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