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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論文比賽得到的獎金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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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mj4551 (cmj)時間18年前 (2008/03/15 23: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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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所得應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主辦單位應該有給你一張. 所得代號「91」的扣繳憑單。. 然後,你依據扣繳憑單上的所得總額計入你的綜合所得稅的所得總額內;. 再計算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應自行繳納或退還之稅額. 你被扣的15%稅金就是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時間18年前 (2008/03/15 23: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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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扒兩次皮啦。. 那6萬叫做扣繳稅額,到時候報稅的時候會在算進來抵稅或退稅。. 本版2319篇和置底文都可以看一下。. 假設你接下來沒有其他收入就這40萬的話,. (說不定你會有其他所得,但是算法大概就這樣). 400,000-免稅額78,000-標準扣除額46,000=276,000. (沒有薪
(還有192個字)

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ry901 (33798)時間18年前 (2008/03/14 2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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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爬過文了 但是真的不會算 想請教. 小弟有幸得到40萬的論文比賽獎金(國內私人企業舉辦,版權在本人). 那麼要被扣15%的稅額=6萬. 可是小弟接下來服兵役的階段(月領約7000). 上面的獎金還要併入年所得嗎?. 然後還要被扒第二次皮 繳綜合所得稅嗎?. (爬文看到這個有點shock,好像被扒了
(還有1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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