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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贈與稅: 二等親間資金移動論為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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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說著今天的報紙又有一件.. 從判決書裡原、被告主張和事實經過來看, 在現行實務的處理下,. 這個案子想不被認定為贈與是很困難的.. (台北高行 96 訴 2210). 1. 父親在 87-91 年間借錢給小孩子投資家族公司股票,. 小孩每年因此有數百萬股利所得, 但是在調查基準日 (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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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說, 贈與稅的課徵, 應該由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 證明贈與契. 約的存在以及贈與財物之交付, 然後才能論為未申報贈與稅, 對之加以. 補稅及處罰。. 但是實務上對於二等親間資金移動, 幾乎都是直接論為贈與, 並補稅及. 處罰。這種作法基本上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民風不喜繳稅、甚至以. 逃漏稅
(還有179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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