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RE: [問題] 外國朋友工作問題 居留183天?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icyworm (多汁蟲)時間17年前 (2009/06/20 23:5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83天是居留天數. 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算起. 我們公司的實行是這樣:. 前六個月居留天數未滿183天,稅都會扣 20%. 到了7/5發薪水時,這時已經住滿183天(都沒有離境的話). 7/5領的那一次薪水就只會扣 6% (這是據說,但還沒發,所以不確定). 退稅的上一篇回文有說明了. --.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u1234 (yu1234)時間17年前 (2009/06/20 23:4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外國人當年度是不是居住者. 看的是從1月1日到12月31日在台灣境內累計的居留天數. 如果今年確定有居留滿183天的話. 明年做結算申報的時候. 所得稅的算法和本國人完全一樣. 也就是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額. 再看所得淨額落在哪個級距決定適用的稅率. 所以不一定是退14%喔(因為全年薪資
(還有5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