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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死亡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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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zypanda (懶惰熊貓)時間15年前 (2011/05/15 1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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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死亡,繼承人應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本法之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遺有配偶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仍應由其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 法源依據:. 所得稅法第71-1條.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 所得,除依第七十一條規定免辦結算
(還有2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wyan (言兒)時間15年前 (2011/05/12 23: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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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樣的,若家父於去年往生(超過70歲),通常都是他獨自申報繳7千多元. (有加營利所得第13頁),像現在他已無法自行當納稅義務人,這次我算一下他的所得還是要繳到七千多元,我可以不併入撫養,少繳納7千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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