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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有關個人長租車抵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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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ft (超越自己)時間14年前 (2012/01/29 0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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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財政部新聞稿供參:. 20110513【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所得課稅規定】.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民眾詢問,因為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收到公司. 寄來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表」,是否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如無固定營業場所,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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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ar7689 (象棋)時間14年前 (2012/01/28 17: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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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媽想要買車. 在考慮要用租購還是要直接買. 因為我媽有在經營直銷. 而他的所得被歸類在"其他所得". 我查了一下條文,他說:. "所謂其他所得是不屬於以上各類(第6項至第14. 項)的所得(含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因直. 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 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
(還有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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