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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所得稅問題 : 交通費納入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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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定額給付的交通費(津貼)一定會是薪資,不定額的給付也有可能被解釋為各種. 補助款及其他給予而遭認定應列為薪資;但在交通費用是屬實報實銷的情況之下,. 代墊公司費用的員工既然並未因此發生所得,應無計入薪資所得課稅的問題。. ◎這本來就不是你的所得,縱有所得也是計程車司機的所得,與你無關。再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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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過文,不過沒找到相關的討論說明. 想請問版上的高手. 有沒有相關的稅法說明可以讓我拿到公司跟公司爭取. 因為公司交通費發放的方式做了些改變. 直接將費用撥入我每月的薪資所得中(以前都是直接領現金). 覺得這樣子很奇怪 這樣子我不是被多扣所得稅了嗎?. 因為我的工作性質,必須常常在外面跑來跑去,一
(還有2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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