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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更正5年內報稅資料的問題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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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請問我去年報稅的時候 沒有扶養岳父母. 他們沒有所得 去年也沒有人扶養他們. 這樣我如果要更正去年的報稅資料 必須等明年5月報稅時. 還是今年都可以提出更正呢???. Q2:所以是拿他們以及我的身分證跟印章. 至國稅局櫃檯提出申請就可以了嗎????. Q3:我媽今年有所得,我爸沒有 我媽的所得
(還有2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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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問自答. 要看98年的繳納日期…的確條文也是這樣寫.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而溢繳的稅款,可. 自繳納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如超過五年沒. 有申請,就不能再提出申請。. 也就是說,以今天5/29為例,我若是99年5月30繳納的,那可在104年的5/29提出更正. 很不幸
(還有4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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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報103年的所得稅. 我到今天才知道媽媽99年是可以給我報扶養的. (未滿60無謀生能力,國稅局提供的個人年度所得<82000). 但98年則未知. 想請問一下,如果是要更正前5年的所得稅. 1. 是可以更正是98年? 還是99年呢?. 爬了文,有版友(#1BITKYVI)說5月提出更正的話可
(還有1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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