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主 letts、dinos 解任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蒼海一村民)時間12年前 (2013/09/23 01:06), 編輯推噓28(28081)
留言109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組務判決文: ┌─────────────────────────────────────┐ │ 文章代碼(AID): #1IFny22K (L_LifeJob) [ptt.cc]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379868418.A.0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10 Ptt幣 │ └─────────────────────────────────────┘ ● 150 ! 9/23 smart1988 □ [判決] toberich板 oca v.s 板主群 判決結果:     板主 AMYHUANG 警告一支,合計警告兩支。     因主動提出未回信理由改記口頭警告,下回再出現同樣狀況則直接下警告。     板主 letts 警告一支,合計警告兩支,解任。     因考量到其外務繁忙,可事後提出未回信說明,由組務決定是否維持解任程序。          在板主 letts 提出說明並獲組務認可前,先行解任。       板主 dinos 警告兩支,合計警告兩支,解任。 smart1988 @ Life_Jo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62.204

09/23 01:21, , 1F
這是怎樣....剛併板就解任
09/23 01:21, 1F

09/23 01:21, , 2F
著實看不太懂。
09/23 01:21, 2F

09/23 01:30, , 3F
看來某人想讓這板關掉的意念真的很強
09/23 01:30, 3F

09/23 01:45, , 4F
小組長處理這件事的手法實在是粗糙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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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1:53, , 5F
所以,這個板是決定準備要關板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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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2:00, , 6F
如果離開 PTT 改採論壇模式,不知道還能有多少參與者 :(
09/23 02:00, 6F

09/23 02:46, , 7F
對事不對人處理事務不是該有精神嗎?不管是不是刻意針對
09/23 02:46, 7F

09/23 02:47, , 8F
但起碼他在法的成面上已經站住腳了
09/23 02:47, 8F

09/23 03:08, , 9F
大家忙這樣樣... 有時間回信喔?? 當這裡都學生喔??
09/23 03:08, 9F

09/23 03:21, , 10F
怎麼可能關板,創業板文章這麼少,只有AMY一個人也OK的
09/23 03:21, 10F

09/23 03:22, , 11F
剛剛簡單瀏覽了最近幾天的文章,9月19日甚至只有5篇文
09/23 03:22, 11F

09/23 03:23, , 12F
文章這麼少,把板主解任也好。人多嘴雜,一個板主就夠
09/23 03:23, 12F

09/23 05:26, , 13F
真是個笑話,小組長認為對oca不公,結果對板主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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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7:20, , 14F
一天五篇文不算少了 重點是討論的質跟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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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7:21, , 15F
這邊整體還不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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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0:03, , 16F
所以 blurry 創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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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1:39, , 17F
一天五篇.但是推文討論卻是持續不斷的.我每天都會來看
09/23 11:39, 17F

09/23 13:48, , 18F
等一個板主不夠用再加吧,加板主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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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4:02, , 19F
板主又不是工具.是板面風格的維護者.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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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4:03, , 20F
板主義務:不得超過七天未上線 板務信件需回覆 若申訴人至
09/23 14:03, 20F

09/23 14:03, , 21F
小組申訴時 需提出板務溝通信件以滋證明 (以上為PTT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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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4:05, , 22F
小組長的判決是依規定跑 這樣判決很合理 沒空就不要當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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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4:06, , 23F
不管oca的論點和為人 板主該回的還是要回 如果要說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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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4:07, , 24F
處理粗糙 三位板主之前處理爭議文章時也很粗糙
09/23 14:07, 24F

09/23 14:08, , 25F
解任就單純違反PTT的規定所以解任啊 跟關板哪來的關係
09/23 14:08, 25F

09/23 14:09, , 26F
gentlwind大 PTT要板主維持的不是"板面風格"是"板面秩序"
09/23 14:09, 26F

09/23 14:46, , 27F
管板是一門學問,上訴不回信 等於吃案了
09/23 14:46, 27F

09/23 15:15, , 28F
版主這位子雖然沒給薪,但老實說就是公僕角色,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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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5:16, , 29F
還是該做,若上訴不回信,真的比較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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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6:03, , 30F
這判決小組長都有根據阿,如果沒時間管板或回應板務,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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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6:03, , 31F
別當板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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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6:08, , 32F
A大外務繁忙,如果其他板主都解任了,建議再選板主幫忙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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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8:33, , 33F
完全看得出某個閒人心眼極小,只能說版主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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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9:19, , 34F
這件事很怪,申訴前不是要先和版主溝通?檢舉人有先跟版主群
09/23 19:19, 34F

09/23 19:19, , 35F
反應沒人回他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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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1:27, , 36F
是很怪,超過一個禮拜三位版主沒橫向交流不知道沒人回信
09/23 21:27, 36F

09/23 21:28, , 37F
站在檢舉人立場,心理想法應該會很OOXX
09/23 21:28, 37F

09/23 22:45, , 38F
kdy你說反了吧 檢舉人已經去信給板主 至少代表他有想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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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2:45, , 39F
另一方連信都不回 不也代表另一方壓根就不想溝通?
09/23 22:45, 39F
還有 30 則推文
09/25 13:04, , 70F
這已經引導"板主不做為"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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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04, , 71F
我也可以假設 若有人一直惡意檢舉 觀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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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05, , 72F
認不認真不是以回信為主觀考量 如果連依個認真的板主都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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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05, , 73F
意回信 那問題是出在哪裡??
09/25 13:05, 73F

09/25 13:58, , 74F
板上人氣目前51人 一天就要處理102封檢舉信件?? <--是的
09/25 13:58, 74F

09/25 13:59, , 75F
寫申訴信是使用者的權利 回信是板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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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3:59, , 76F
這邊人氣才51人就要說信件多? 那熱門板板主一天可能收到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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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1, , 77F
百封 是不是更有理由不要回?! 如何處理惡意檢舉是板主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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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1, , 78F
好的工作 cleanwind大說得不是假設 這篇在說假設的只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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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2, , 79F
如果沒有時間回信 沒有能力處理惡意使用者 那就不要當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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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3, , 80F
這跟人好不好無關 你覺得板主群好認真 好認真為什麼不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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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4, , 81F
即使只回罐頭文 至少有回信 連回都不回這叫做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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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4, , 82F
(當板主遇到不會處理的問題時 站方有開專門的隱板讓他們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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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5, , 83F
論 甚至站長也都會參與討論 並不是完全沒有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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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6, , 84F
這裡是PTT 規定就是這樣規定 當板主沒有挑信回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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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7, , 85F
今天小組長單純就是依照規定來判決 你要說依法行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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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給人的觀感的確不好 最起碼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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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09, , 87F
被拔的理由完全沒寫板主不認真吧 就只針對沒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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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0, , 88F
其中一位板主還是被二次警告的累犯 很認真的話 應該知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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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1, , 89F
次警告後就是被拔 若是當這麼久都還不了解組規 那我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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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1, , 90F
到您所謂板主好認真 是個好板主的立論基礎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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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3, , 91F
另外 板主被拔沒有說不能回任啊 你覺得被拔的板主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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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3, , 92F
組規也寫了新增板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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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5, , 93F
小組長8/20就發公告警示了 板主還不自覺 還不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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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6, , 94F
我認為沒回信且累計二次警告拔板主 這件事合理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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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7, , 95F
真的要說小組長的不是 突然間把startup跟這個板合併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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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17, , 96F
才真的是很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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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21, , 97F
板務本來就是政治的一種 你不爽這些規定 只想要交流 ok啊
09/25 14:21, 97F

09/25 14:24, , 98F
AMYHUANG板主在FB上也有管理一個創業社團 去那交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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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29, , 99F
推此事合理 但把startup合併不合理
09/25 15:29, 99F

09/25 22:38, , 100F
AMY強於辦活動但不擅長處理板務,如果要再加第三板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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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9, , 101F
加一個擅長處理板務的,優缺點互補,不然三個板主比一
09/25 22:39, 101F

09/25 22:40, , 102F
個板主會更難統一意見,這樣不如不要增加板主。
09/25 22:40, 102F

09/25 23:20, , 103F
合法是沒錯啦...但是現在不是全民要求「情」要擺在理法
09/25 23:20, 103F

09/25 23:20, , 104F
之前嗎?我不清楚來龍去脈.但是覺得板主總是有苦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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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3:21, , 105F
如果一個版主什麼事都不作.自然不必講情.如果只是作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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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3:22, , 106F
好.(又不是大家搶著當板主)何妨給點通融空間?
09/25 23:22, 106F

09/25 23:23, , 107F
這件事我覺得點出版主有負面記過(警告)制度.卻沒有功績
09/25 23:23, 107F

09/25 23:24, , 108F
可抵(功過相抵)或是交付民意複決的制度..算是不夠文明
09/25 23:24, 108F

09/26 00:10, , 109F
小組長已解釋判決,有興趣可以去組務看,故本文結案鎖文
09/26 00:10, 109F
文章代碼(AID): #1IFoEkfO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IFoEkfO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