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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erich ]
討論串[問題] 關於開分店以及合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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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建議以"開一家新的公司(有限公司)"方式成立你所謂的分公司. 大致分為以下幾點來說明. 1.行號的缺點,負責人須對公司負無限責任,相對來說,有限公司只需負有限責任. 2.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叫那些真正有做事有出資的人出資,閒雜人等就不要在納入. 股東名單內了,這樣也單純許多. 3.若要成立公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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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朋友合資開了一家店,登記為行號. 因為都是朋友,以合夥人來說其實算是過多(5位). 過了一陣子就發現大家的投入程度有明顯的落差. 現在店的營運慢慢上軌道. 我和部分合夥人就有想開分店的想法. 但是並不想所有的合夥人繼續合資.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新店是以新的合作關係合作?. 改制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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