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97年會計師稅法的計算題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man)時間15年前 (2010/08/25 00: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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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oebeF (飛鼠)》之銘言: : 各位好~ : 97年會計師申論題第三題有一個地方不是很明白 : 有去下載高點、志光還有名師的解題來看,可是三家解的都不太一樣 囧 : 想請教板上的各位 : 某公司為適用加值型營業稅之一般營業人,97 年 7、8 月份營業資料如下:國內銷貨 : 收入總額(含稅)500,000 元,銷貨退回(含稅)23,000 元;外銷 1,186,000。 : 除上述銷售行為外,本期將一批成本 200,000 元,時價(含稅)320,000 元之存貨 : 贈送大客戶 A 公司。 : 應稅進貨支付金額 650,000元(含稅),免稅進貨金額 200,000 元; : 各項費用支出(薪資除外)金額共 442,000 元(含稅), : 其中包括向乙車行租用交通車,供員工上下班使用,7、8 月份共支付租金 40,000 元, : 皆依規定取得統一發票或其他得扣抵憑證(不包括視為銷售之進項數額)。 : 支付之員工薪資額則為 125,000元。 : 第二小題要算實際扣抵之進項稅額 : 我有疑問的部分是贈送大客戶的成本200,000元的部分 : 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是第3條的視同銷售,所以要計入售額沒錯 這裡很尷尬 似乎是要看他當初這送人的存貨的進項稅額有沒有計入 有計入的話 公司在送人的時候要以自己為買受人開立發票 並計銷項稅額 自己開給自己的統一發票其中的扣抵聯要作廢 但題目說(不包括視為銷售之進項數額)這句話不知道可不可以解讀成 公司進貨支付金額 650,000元不含要送人的成本 200,000 元 既然當初的送人的東西就依規定沒計進項稅額 所以可以簡化不用開立統一發票自然就不會有應稅銷售額 如果造我這樣推的話 (一)應稅銷售額 (500,000-23,000)/1.05+11,860=1,640,286 (二)實際扣抵計項稅額 (650,000/1.05+442,000/1.05)*5%=62,000 可是沒有補習班是這樣解,這題實在很討厭 典型的文字遊戲營業稅考題..... : 可是贈送大客戶感覺像是19條規定不能扣抵的進項稅額(交際應酬用) : 然後高點的解題是說他的各項費用支出金額442,000元要假設已含這200,000的贈送成本 : 我覺得應該是要假設成為未含然後也不用加進去才對吧 : 謝謝各位幫忙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2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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