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關於"使用壽命"的뜠…
會計準則規定, 固定資產其一個條件是:使用壽命超過一年,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我認為:
在會計分期的假設上,將營業周期定義為一個個不同、以權責發生為基礎的會計期間,
以便確認當期之營運狀況,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在此前提之下,
收入與成本亦要相互配比,以得出營運成果。現時一般狀況,
會計分期都是使用"一年" 為一個營業期間。
固定資產之所以要定義為"使用壽命為一年以上",主要是考慮到其一年內產生之收入
需要配比合使用固定資產一年之成本。若該資產的使用壽命比一年短,即其收入及成本
之配合皆不足一年,便與會計分期的假設有所抵觸,應將該資產重分類為"費用"
或其他非固定資產類的資產,又或者是用非"權責發生制"之會計基礎編制財務報表。
所以,會計準則有對固定資產定義為"使用壽命一年以上的資產"。
無形資產,會計準則上並沒有類似固定資產關於"使用壽命一年以上"之規定。
為什麼沒有呢?
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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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223.163
※ 編輯: waiu 來自: 122.100.223.163 (10/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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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就是由過的交易或事項而形成, 由公司所控制, 並預期對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
但是我不認為這跟我的問題有關。保險符合資產的定義,但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無關,
頂多算是其他流動資產(預付費用),亦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可辦認性==>不能轉讓
我上面的那一段,主要是我試圖用自己的文字解釋準則的定義
可能我上面表述不好, 我所說的"費用"是指假設該支出如果都符合所有資產的條件, 但是
不滿足"使用壽命一年以上"的條件, 所以應作為費用, 又或者是作為其他流動資產
舉列來說, 專利權的有效期是一年,假設該專利權佔總資產半數(非常重要)
那你覺得是無形資產還是直接給它費用化就好??
在期末的財報結果都是一樣的。現行的準則,把"專利權"列為無形資產,但是使用壽命就
一年而已。如果今天準則對無形資產加入"使用壽命一年以上",那麼這樣就不會出現
剛才的例子
這個例子也可以用在固定資產上,但是準則卻有對固定資產的壽命定義
"又或者是用非"權責發生制"之會計基礎編制財務報表"
例如一家公司從開始至結束不到一年,又或是要以清算基礎編財報, 那麼應該將資產列為
流動資產
其實我想問的,只是是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其中的一個定義, 為什麼無形資產在準則裡面
沒有列"使用壽命一年以上"的規定??
謝謝
※ 編輯: waiu 來自: 122.100.223.163 (10/2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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