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負責人汽車無償過戶營利事業之問題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7/18 16: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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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 #1E8-yb8B ] 作者: myler () 看板: tax 標題: [問題] 負責人汽車無償過戶營利事業之問題 時間: Mon Jul 18 16:30:27 2011 我是一個獨資行號的負責人, 我名下有一部客用小汽車, 用來拜訪客戶或廠商等業務之用, 平時加油費也都是打統編, 現在我想要將車子的燃料稅, 牌照稅和保養費, 也都由我的行號支付, 那麼我應該怎麼做來節稅呢? 1. 無償過戶給行號: 問過國稅局, 答覆是若要"入帳"的話, 可以參考中古車價格, 未來若再過戶回來給我個人或出售予他人, 也是參考中古車的價格開銷貨發票 但這樣一來, 是否我個人就不能無償過戶給行號? 未來行號也不能無償過戶回來給我呢? 也就是說, 假設現在的中古價是20萬, 那麼我個人就會產生20萬的財產交易所得, 必須併入明年的個人綜所稅申報呢? 那麼如果不"入帳"的話, 我又要如何做才能節稅呢? 2. 個人將車子借用給行號使用: 這樣是不是就能使行號以無償方式使用車子, 而車子的稅金和保養費用由行號負擔呢? 爬文過有篇國稅局新聞是說, 某家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座車以借用方式, 讓公司負擔稅捐和保養費, 但遭國稅局剔除, 理由是雖有簽署借用契約書, 但董事長和總經理不是業務員, 座車使用與業務無關, 但像我是一人行號, 車子也都是使用來拜訪客戶和廠商, 是否可行呢? 請板上高人釋疑, 謝謝! 又, 哪邊有類似的借用契約書可參考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5.21 ※ 編輯: myler 來自: 114.32.135.21 (07/18 16: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5.21
文章代碼(AID): #1E8_06s1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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