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拜託一下,問有關稅法的處罰問題,謝謝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依舊~)時間14年前 (2011/08/22 22:4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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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如果營利事業機構 如果過了五月都 沒繳營所稅 是不是 也要罰 108條的滯報金、怠報金 跟 110條的短漏稅的 兩倍或未申報的三倍 我的重點是,108條跟110條 可以一起處罰嗎 還是重罪吸收輕罪 考試時要怎麼寫呀,是兩條都寫嗎???? 考試時要不要再一起寫 有關滯<納>金的處罰呀?? 我搞的有點不清楚了,拜託大家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20 ※ 編輯: hahaha1 來自: 59.115.1.20 (08/22 22:45)

08/23 20:23, , 1F
行為罰+漏稅罰;同行為的話擇一則從重......
08/23 20:23, 1F
文章代碼(AID): #1EKcfDoE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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