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關於投資性不動產科目問題
大家好,第一次到會計版發問
想請教大家的問題是,
在投資性不動產轉為自用,或自用轉為投資性不動產時
如果是採用公允價值模式
而在轉換時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有差異
那麼在認列這個差異時
科目應該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還是用「減損損失」呢?
因為在鄭丁旺老師的中會上冊10版p.455裡面,
當轉換時的公允價值大於帳面金額時,
是先迴轉過去的減損損失,餘額再認列重估價盈餘
可是在轉換時的公允價值小於帳面金額時,
卻是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科目來認列
因此想請教大家,在這裡為什麼不用「減損損失」科目呢?
這兩個科目有何區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7.20
推
05/04 23:38, , 1F
05/04 23:38, 1F
→
05/04 23:39, , 2F
05/04 23:39, 2F
→
05/04 23:41, , 3F
05/04 23:41, 3F
→
05/04 23:42, , 4F
05/04 23:42, 4F
→
05/04 23:43, , 5F
05/04 23:43, 5F
Accounting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42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