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分支機構是否要辦營業登記
想問問大家,如果總公司想要在其他縣市用一個營業所的話,
那是否要去辦營業登記取得統編開立發票,
還是可以直接開立總公司抬頭的統編即可?
我查了營業稅相關法令,似乎是說要獨立辦理營業登記,
然後取得統編開立發票,但是我上網查了幾間公司,
在其他地方也都有營業所,但在國稅局的系統卻查不到有獨立的統一編號,
想請問大家在實務上是怎麼處理這種情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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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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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覺得那些營業所是有對外營業(例如有業務駐點、開立發票的行為)
,才想說問看看實務上是否有處理方法?
※ 編輯: holove318 (220.134.40.128), 12/04/2015 2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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