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超大整理包/2017 元旦新制看這裡

看板Accounting (會計)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12/28 18:20), 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抱歉,借這篇文提出一些問題。 首先是勞基法84-1條適用從業人員中。 會計師事務所應該被歸屬在這條 可以參考 https://goo.gl/Gtl6zM 再來84-1條寫到 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 而修法中以第36條 原則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例外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 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及第37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 假之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 既然84-1條 會計事務所從業人員 不受第36條、第37條限制 得另行勞資協議。 這裡所稱勞資協議,有沒有法律規定呀~ 不然通常老闆說叫你加班,你來就是勞資協議達成, 不來也只是視為勞方不同意加班,沒有法定約束力。 以上是我對新法的個人解讀 以下才是提出的問題 若是真的像我解讀的一樣,會計師這行業,大家認為怎樣才能合理的爭取應得的休假呢? 當然忙季假日真的有事我同意加班,但怕的是無限擴大84-1的適用性, 導致一直要求不合理的加班。你最多不去加班,去了也無法檢舉呀(因為等於勞方同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37.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82920438.A.D58.html

12/28 18:32, , 1F
四大審計員忙季串聯罷工試試
12/28 18:32, 1F

12/28 18:32, , 2F
不過這可能是國安危機XDD
12/28 18:32, 2F

12/28 20:39, , 3F
好好奇四大審計員串聯罷工的會是什麼狀況~~
12/28 20:39, 3F

12/28 21:03, , 4F
財報不出,股票買賣跟證券市場應該會大亂吧
12/28 21:03, 4F

12/28 22:21, , 5F
台灣人很難啦,大家都要養車養房養老婆小孩
12/28 22:21, 5F

12/28 22:56, , 6F
看這個版就知道了 怎麼可能罷工
12/28 22:56, 6F

12/29 00:47, , 7F
話說一堆人連審計員是什麼都不知道
12/29 00:47, 7F

12/29 05:57, , 8F
我之前是愛加班費啦 不過感覺愛放假的人比較多
12/29 05:57, 8F
文章代碼(AID): #1OOv7srO (Accounting)
文章代碼(AID): #1OOv7srO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