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無形資產成本認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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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llMeAnswer (告訴我答案)時間16年前 (2009/04/10 09: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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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問題比較小,比較少人會去注意到,. 不過還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討論或指教一下~. 內部生產無形資產的成本認列問題,. 在37號公報裡相關內文如下:. 38.~42.. 這幾段主要是說內部發展之無形資產應將產生過程劃分成研究和發展兩階段,. 研究階段應列認為費用,發展階段則可認列為成本。. 這部
(還有34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urodingli (鼎爺)時間16年前 (2009/04/10 2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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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所述的話,主要商標權是偏向企業整體不可分的經濟資源(類似商譽). (無法可靠衡量). 所以應該是依44,不應認列無形資產,頂多只能以當初商標權. 的實支成本入帳(僅商標登記之支出可作為商標權之成本). 不知道這樣解釋算不算對,這是我的看法^^.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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