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留學生可合理轉讓課程
文章來源:英中時報 UK-Chinese Times(11th,July,2008),vol.223,報紙第5版
文章作者:英中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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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訴法院判定,海外留學生只要獲得在英國留學簽證,就有權在日後要求
轉換課程或學校。
過去內政部及庇護及移民法庭(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曾經解釋,如果
學生不能成功通過考試,或是中途轉課程或學校,不論出於什麼理由,此行為都可能導致
留學簽證被取消或延長留學簽證申請被拒絕。
近日上訴法院的法官Lord Justice Sedley判定此解釋是不合理的。該解釋強制要求
學生選擇課程之後不能改變主意,或認定未通過考試就代表學生在學業上沒有進步,這是
不公平的,應該考慮到學生實際個人情況。
法官更說:海外留學生來英就讀不是理所當然的。除了可以保持英語在世界經濟、
法律及科學界的首要地位。海外留學生所交地學費也是英國大學及學校的重要收入來源。
(以下為華人律師行意見故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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