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獸醫教授貪汙罪又回聘 台大:未違反教師法規定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7年前 (2019/01/28 15:25), 7年前編輯推噓8(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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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教授貪汙罪又回聘 台大:未違反教師法規定 2019-01-28 15:07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台大獸醫學院教授林中天涉嫌自2007年至2013年間將以研究計畫名義購買的動物眼藥水, 拿到私人診所販賣,地檢署確定貪汙詐財犯行後,裁定將其緩起訴。林繳回贓款、捐國庫 100萬元。鏡周刊今天報導,該名教授違反教師法.卻被台大回聘,質疑校方包庇。台大 對此表示,事件爆發時,該教授已離職,且根據據教師法第14條規定,須有期徒刑一年以 上且未獲緩刑,才不得續聘。 鏡周刊今天指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去年底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上,針對該案 質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認為該名教授已違反教師法規定,教育部去函台大認定其違反教 師法,台大怎麼能回聘有過如此犯行之人,痛批台大以「大學自治」為由包庇罪犯,並質 疑教育部遭洗臉。 台大公關室對此表示,該事件爆發時,林教授已辭去專職教授一職,沒辦法對其進行規範 ;此外,該教授經地檢署判定為緩起訴,承認犯行後已繳回金額。台大原定105年8月就要 決定新聘教師名單,經校內三級三審及校評會程序檢視,有委員建議先參酌地方法院的決 定,確認結果為緩起訴,未違反教師法第14條規定,因而在當年10月決定回聘該名教師。 針對立委指控,台大強調,從未漠視教師法,且依照現行教師法第14條規定,教師聘任後 如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該名教授經 地檢署判定為緩起訴,未違反教師法規定。此外,該事件爆發時,該教授也已離職,不具 台大專職教授身分,沒有權限對其進行規範。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189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3.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48660333.A.0E8.html ※ 編輯: zkow (140.112.73.194), 01/28/2019 15:25:38

01/28 16:22, 7年前 , 1F
希望借助他的長才 讓同仁學習成長 學生有個典範效法
01/28 16:22, 1F

01/29 07:24, 7年前 , 2F
該事件爆發時 不是台大專職 是什麼意思? 是說2007-2013
01/29 07:24, 2F

01/29 07:24, 7年前 , 3F
這段期間不是台大教授?挪用的經費也不是台大經費?
01/29 07:24, 3F

01/29 08:22, 7年前 , 4F
真奇妙,這種時候前面那些哭喊政府沒有作為的人,都去那了
01/29 08:22, 4F

01/29 08:22, 7年前 , 5F
01/29 08:22, 5F

01/29 08:23, 7年前 , 6F
恩...
01/29 08:23, 6F

01/29 09:04, 7年前 , 7F
台大獸醫系內部反應更是令人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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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1:00, 7年前 , 8F
二樓,意思是發生事件的時候林某已辭職不是台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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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1:00, 7年前 , 9F
台大不能處罰不是台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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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1:01, 7年前 , 10F
比方說解雇他(人已經自己辭了),也不能記他過(人走了)
01/29 11:01, 10F

01/29 11:02, 7年前 , 11F
至於現在回聘,如內文所述,教師法沒規定不能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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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1:03, 7年前 , 12F
要擋他或罰他都得找出法律或法規依據。大概就這文意思
01/29 11:03, 12F

01/29 13:24, 7年前 , 13F
先技術性離職在技術性回聘 真高招
01/29 13:24, 13F

01/29 13:26, 7年前 , 14F
"爆發"時不是台大的人,那"犯行"時是不是呢?
01/29 13:26, 14F

01/29 14:00, 7年前 , 15F
就算沒辭也是能聘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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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4:00, 7年前 , 16F
地檢署裁定將其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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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4:00, 7年前 , 17F
但教師法第14條規定: 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且未獲緩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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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4:01, 7年前 , 18F
不得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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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4:03, 7年前 , 19F
所以跟當時是不是台大教師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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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5:36, 7年前 , 20F
然後我們新人要去上學術倫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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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7:10, 7年前 , 21F
翻譯樓上:這是要我怎麼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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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7:11, 7年前 , 22F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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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8:41, 7年前 , 23F
"犯行"時 <- 看台大自己的規定。法治的"麻煩"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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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8:41, 7年前 , 24F
不能因為看某人或某是不爽就用任何自己爽的方式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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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8:43, 7年前 , 25F
所以說國家立法律和各機關立法規要仔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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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3:44, 7年前 , 26F
既然法律如此規定那就可以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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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1:20, 7年前 , 27F
要反對的話就只好拿出據以反對的法律或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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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1:20, 7年前 , 28F
要不然就算修法或改規定也不好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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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9:18, 7年前 , 29F
網路查了下,更早就有流氓教授任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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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4:22, 7年前 , 30F
@mintao 台大獸醫系內部的反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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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09, 7年前 , 31F
真好玩,教師法也沒有規定抄襲造假的人可以解聘。之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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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09, 7年前 , 32F
堆人抄襲造假就在哭喊要把那些抄襲造假的人趕出學術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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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09, 7年前 , 33F
在怎麼碰到貪污犯就不吭聲了?還有平常政治腦上身的時候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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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09, 7年前 , 34F
官員貪污的,今天怎麼都不見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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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5, 7年前 , 35F
前面寫了,要擋人聘用或升等或拔人職位,主張的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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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6, 7年前 , 36F
要提出法律或法規或校內規章作依據。然後,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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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6, 7年前 , 37F
以升等為例,某人能升等的依據是啥? 學位論文與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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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7, 7年前 , 38F
論文,那麼請問當用以升等的學位或期刊論文被證明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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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8, 7年前 , 39F
該人升等的基礎還在嗎? 其他請自己去找法律法規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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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1:11, 7年前 , 40F
按照管案邏輯 這也是選擇性辦案 拿政府經費私用 大家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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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35, 7年前 , 41F
大家都有? 樓上"也"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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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36, 7年前 , 42F
貪污罪很嚴重喔,樓上不去自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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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39, 7年前 , 43F
還有,嚷嚷政府選擇性辦案是要求政府積極辦案,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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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39, 7年前 , 44F
讓政府放過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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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40, 7年前 , 45F
也許被逮到的違法者會偷偷想藉此要政府放過自己,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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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8:40, 7年前 , 46F
一般人只要腦子清楚,會因此要求政府不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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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9:37, 7年前 , 47F
@mintao 台大獸醫系內部的反應是什麼?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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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09, 7年前 , 48F
Salklake大可以看前面管中閔案的推文 認為政府選擇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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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09, 7年前 , 49F
案所以大家可以一起和稀泥的人其實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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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11, 7年前 , 50F
反而刻意不提大多數人是奉公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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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03, 7年前 , 51F
樓上可以爬文,本版和博士版古時候有陣子對於我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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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03, 7年前 , 52F
造假也頗有網友認為"要為自己人隱瞞"等主張。後來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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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05, 7年前 , 53F
這類主張逐漸小下去。總是出點力要把道理寫明白
01/31 23:05, 53F
文章代碼(AID): #1SJgvj3e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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