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布6證據駁抄襲爭議 高虹安氣炸:跟林智堅類比「真的侮辱我了」

看板AfterPhD (博士後)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2年前 (2022/09/20 11:44), 2年前編輯推噓162(168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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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6證據駁抄襲爭議 高虹安氣炸:跟林智堅類比「真的侮辱我了」 ETTODAY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遭週刊爆料,其美國辛辛那提博士論文與其他資策會研 究人員共同發表研究案及論文相似度達32%,且部分圖片、表格等內容相同卻未引註出處 ,但高2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校方信函,強調這是惡意指控,並數度酸因抄襲被撤銷兩個碩 士學位的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說,「跟林智堅比喻的話,真的是侮辱我了」,還說不會躲 在其他立委背後,由他人說明自己的論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79/d6579707.jpg
▲高虹安今天舉行「公佈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週刊報導指控,高虹安研究成果恐涉及3大爭議,包括未獲資策會授權使用,有侵犯智慧 財產權之嫌,且若符合辛辛那提大學的抄襲定義,恐遭撤銷學位,此外,高虹安取得博士 學位後,便至鴻海上班,遭質疑是「利用公家資源當成職涯跳板」。 對此,高虹安今天上午舉行「高虹安公佈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記者會」,執教多年 的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伯衡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宗豪、新竹縣議員參選人陳立基均與會 。高會中公布校方信函指,去年起就有匿名檢舉信件致函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指控自己涉 抄,而辛辛那提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副研究長史特拉塞·珍寫信回應,「這些指控並不新 ,已被反覆操作,並且堅持了一年多,這些指控包含自我抄襲,但這並不被視為研究不當 行為,我已驗證過,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題,院方不需要做追究。你可能注意到,指控中 提到的人已經進入政治領域,這可能是指控的動機」。 高虹安會中澄清,週刊誣指自己抄襲剽竊,但指控被抄襲的期刊作者就是她高虹安本人, 這是一個惡意的指控,實際上,2018年她將論文繳至美國的學校時,校方跑SafeAssign比 對,得到相似度6%結果,一切符合學校規定,請大家不要再去做惡意指控。 媒體追問,外界將高虹安博論涉抄爭議與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報告類 比?高虹安說,她在資策會自主研究計畫是第一作者,跟林智堅抄襲竹科管理局報告完全 是兩碼子事,她有著作人格權,合理使用沒有問題,「跟林智堅比喻的話,真的是侮辱我 了」,此外,她親自與資策會執行長確認過,學術發表不以營利為目的,研究期間將期刊 論文在國外發表,發表之後整理在博論一小部分,這叫著作權合理使用,不要「竹篙湊菜 刀」。 高虹安諷刺林智堅說,她知道很多事情,社會大眾沒有寫過論文、待過法人研究單位可能 不清楚,但她不會像其他人一樣,躲在其他立委背後,由其他立委去解釋自己的論文。 媒體也關注,這次被爆料博士論文涉抄,是否影響未來新竹市長選情?如何看待綠營「之 前怎麼檢驗林智堅,現在就怎麼檢驗高虹安」的說法?高說,「我完全禁得起檢驗,因為 林智堅的標準實在太低了」,如果今天民進黨想要泥巴戰,把全台灣人打成林智堅,這是 考驗人民的智商,不過,若是這樣的泥巴戰搭配對手買週刊家戶投遞,當然會有影響,難 怪每個人都說不要選舉,因為抹黑是現在進行式、正在發生中。 至於週刊指控高虹安無縫接軌到鴻海,把資策會當跳板的說法,高虹安說,她在資策會任 職期間,哪項工作沒有盡心盡力完成?當時她還被當作訓練新人時的成功案例,為什麼現 在在有些戴著有色眼鏡的人眼中,就會變成十惡不赦的罪行?她直言,不然就修法規定不 能轉職啊,選舉選到這樣真的沒人性,法人研究單位現在人心惶惶,擔心未來會不會也被 追殺?這些都太惡意了大可不必。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79/d6579706.jpg
▲高虹安痛斥媒體報導抹黑。(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虹安今天公布6張簡報,反駁抄襲指控。(圖/高虹安辦公室提供,下圖同)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79/d6579882.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79/d6579880.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579/d6579878.jpg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20/2341849.htm?from=ettoday_app 論文抄襲爭議 高虹安公布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 2022-09-20 10:26 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爆出論文抄襲疑雲,她今天公布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 明,美國辛辛那提研究誠信辦公室(學術倫理)在回信中寫明「她已經驗證過,確認論文 沒有版權的問題。」 這其中三大爭議是未獲得資策會授權、符合辛辛那提大學抄襲,嚴重需撤銷學位和遭質疑 利用公家資源當成職涯跳板。高虹安今天上午在立法委員張其祿、伯衡法律事務所律師陳 宗豪的陪同下,開記者會自清。 高虹安說,她2018年論文繳交美國學校時,即已由校方跑safe assign比對,得到相似度 6%結果,一切符合學校規定。其次,高虹安也公布美國辛辛那提研究誠信辦公室(學術倫 理)的回信,「這些指控學院已經聲明,對研究生學院而言,並無關於自我抄襲的定義, 因此院方無需追究。」且誠信辦公室還說,「她已經驗證過,確認論文沒有版權的問題。 」 高虹安說,她美國教授告訴她「台灣政治很複雜,很可怕,居然有匿名檢舉,且學校已經 處理了,結果還是不停的燒。」 高虹安說,透過美國的回函知道,美國博士畢業論文沒有抄襲、瓢竊,未來若有人談到學 術抄襲,她會請律師維護權益。 高虹安說,美國都已經做聲明,若有人要繼續惡意指控和散布謠言,到底大家相信週刊, 還是美國辛辛那提的大學?「你是相信台大,還是相信林智堅,在社會上自有公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62547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50.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663645454.A.4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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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我的全部發表內容都寫在科技部結案報告裡了,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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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抄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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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翼的智商真的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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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kow (140.112.150.193 臺灣), 09/20/2022 12: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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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個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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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張善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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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白綠本一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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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證明天要開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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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申請計畫要好好注意啊!看民進黨這樣玩,哪天突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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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抄襲侵權也不知道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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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這操作就騙騙沒念過研究所的啊…能騙一個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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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結案報告中會提到論文,不過會直接貼上嗎?申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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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時應該也不會直接貼上才對。當然,我申請的計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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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發表的論文大多是英文,不過通常還是會改寫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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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引用不代表就不會抄襲,終究還是要改寫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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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研究生也不知道這些細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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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報告說明成果 如果在執行期間已經有被接受的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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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案報告後面附上被接受/已出版的論文 證明確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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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方式沒聽說有誰被說是抄襲自己的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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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然後結案報告中會說明該論文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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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論文內容複製貼上到計畫裡面才有抄襲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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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癥結在於:結案報告是否等同正式出版 看來並不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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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成果圖片要不要另外做?不另外做是不是就變成抄襲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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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盜圖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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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研究的圖都是例圖,所以大約會做新的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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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做不同的圖,有時就註明清楚該圖是從哪裡截取,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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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大量拿其他成果的圖來,通常是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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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請的國科會計畫自己執行 寫結案報告做圖表跟將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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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期刊使用還要說是擷取自己結案報告 這樣自我揭露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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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報告若非正式出版 計畫是自己執行 在謝啟說是XXX計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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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研究成果應當足夠了 認為結案報告是正式出版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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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抄襲根據學倫,是"不當研究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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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註明,引用就比較没問題, 若連註明、引用都没有, 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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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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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網路還不普及時,將研討會論文改寫投到期刊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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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73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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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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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的目的主要也只是證明當事人有自行研究發表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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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講這種不能使用真的蠻好玩的。前面討論貢獻度不高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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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講到新聞所說不當引用真的有夠好笑 XD,這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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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沒研究能力學位是騙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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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資策會認為高虹安論文沒有問題的推文,真的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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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終究九月資策會講的只是一般性的原則。高終究是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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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會的員工,我們申請國科會計畫,也並不算國科會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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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或許兩者不能相持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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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是人定的。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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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時候千里馬到別的機構作出論文,請問論文可以寫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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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論文嗎?這篇論文的所有權要誰同意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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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只要多出一些規定就可以啦。反正就告一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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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麼認證,以後當成一個標準就好。在A機構寫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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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博士論文用,我也是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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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某政黨沒東西打,國科會不能加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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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忽略文內有無引註這重點,"我也是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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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早說她引注有問題啦。有什麼好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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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討論的跟引注又有啥關係?邏輯在哪請解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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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例相當有意思,訴諸法律後,也是給大家一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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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容易就加規定嗎?講得像集權統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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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用司法途徑解決,當做重要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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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還滿集權的啊,只是想不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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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根據的話還是少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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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現行制度,任何政黨基本上只要掌控行政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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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要過什麼法都可以。請問這算偏向集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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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集權",不具體的形容詞很好寫,具體的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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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行政立法權過半?還是你支持的可以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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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是共識決之後,再來反對...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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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只是成為執政黨,加上立法院席次到達一定程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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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想做的事。至於反對這個結構或是共識決,我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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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因為這也是民主政治一開始規定好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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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邊講做想做的事也是要在該政黨形成共識可以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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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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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在好多年前就有一些討論,到底民意代表是黨的橡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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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還是形式人民的意志的討論。這邊我確實也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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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也不回應了。謝謝指教。這邊也不是數學沒有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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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言,各人有各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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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離題,所以只說沒根據的話還是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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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9:28, , 851F
就繼續看看高虹安的事情會如何發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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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AJSEJY (AfterPhD)
文章代碼(AID): #1ZAJSEJY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