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合著人簽章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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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ckson (Dune)時間13年前 (2013/04/22 21: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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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為了封鎖別人拿來當升等論文. 台灣有很多學校,規定助理教授升等的時候. 代表論文需要是第一作者. 這時候就會有問題. 學生也需要畢業論文. 台灣常有老師是共同第一作者兼通訊作者. 因為總不能給學生通訊作者吧. 拜託這種奇怪的規定趕快改一改吧. --. "L'observation, prem

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FSGuitar (fingerstyle)時間13年前 (2013/04/22 2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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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篇以後也算是解了我多年的疑問. 我以前一直在想. 一個人掛個通訊作者就夠了. 退一步給你掛個第一作者 通訊讓給別人也好. 某些人就偏偏要同時罷佔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 明明計算點數時也不會比較高分. 我曾經問過這個問題. 懷疑這樣吃相難看的事情究竟有什麼好處. 不只沒得到好處. 還可能讓共同作者
(還有125個字)

推噓5(5推 0噓 30→)留言3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erious (嚴肅的假面￾   )時間13年前 (2013/04/20 01: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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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代表作時,需交合著人簽章證明,聲明放棄以該作為已代表作的權利。. 關於這個作法,我只能想到缺點,如:不鼓勵年輕助理教授合作(一起掛通. 訊作者,只有一人能送審升等),不能收太好的學生和博後(不然paper出太. 好,我升等和他她找教職時會搶?)……. 如果authorship(在文章上的排序)已
(還有5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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