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可否請問建築法中"預審"的用途是?
最近看建築法,發現34條裡面寫到預審,因為沒接觸過實務方面
所以不太了解預審的用途是要幹麻。
我去知識找過了,有的人說"若你不知道所使用的場所是否可以變更為其他用途"
也就是經濟部商業司所開放的建築物"使用用途"預審制度。
這樣好像就變成了預審是用來問主管機關這邊可不可以做某某用途。
可是我看法規裡面規定,法規裡面的預審好像變成是要審"建築有關事項"。
我想請問一下到底哪個說法才是對的?預審到底是為了什麼而存在的?
不知道PO這邊對不對,在此先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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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1.2.194
推
05/30 23:3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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