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面積計算一問

看板Architecture (建築板)作者 (原來是如此的平凡)時間13年前 (2011/11/16 12:4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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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部落格上看到陽台容積的計算,對於計算內容有點不解,文字如下: 陽台面積的估計方式比較複雜,因為雖然陽台的面積最多可以是『該層樓地板面積』的 10%, 樓地板面積是基準容積加上機房、安全梯及梯廳的總面積。其中的梯廳面積可以有5%, 也不是根據基準容積計算,而是基準容積得再加上機房及安全梯的面積。 所以計算的順序是先找出機房及安全梯面積跟基準容積的比值, 之後再算梯廳面積跟基準容積的比值,最後再求出陽台面積跟基準容積的比值是多少。 機房及安全梯面積 = 基準容積*15% 梯廳面積 = (基準容積+機房及安全梯面積)*5% = 基準容積*(1+15%)*5% = 基準容積 *5.75% 陽台面積: = (基準容積+機房及安全梯面積 + 梯廳面積)*10% = 基準容積*(1+15% + 5.75%)*10% = 基準容積*12.075% 這12.075%就是根據目前建築法規,陽台雖然限制在該層樓地板面積的10%,但是卻可以增 加到基準容積的12.075%。 而根據法律 第162條   前條總樓地板面積依本編第一條第五款、第七款及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每層陽臺、屋簷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柱中心線超過二‧O公尺或雨遮、 花臺突出超過一‧O公尺者,應自其外緣分別扣除二‧O公尺或一‧O公尺作為中心 線, 計算該層樓地板面積。每層陽臺面積未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十部分, 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每層共同使用之樓梯間、昇降機間之梯廳, 其淨深度不得小於二.O公尺;其梯廳面積未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部分, 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但每層陽臺面積與梯廳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百 分之十五部分者, 應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至無共同使用梯廳之住宅用途使用者,每層陽臺面積之和, 在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二.五或未超過八平方公尺部分,得不計入總樓地板面積 。 我的疑惑是為什麼計算梯廳面積時地板面積是用(基準容積+機房及安全梯面積) 但是計算陽台面積時地板面積是用基準容積+機房及安全梯面積 + 梯廳面積) 如果照法條陽台10%, 同時陽臺面積與梯廳面積之何未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十五, 所以陽台跟廳梯應該都可以不納入地板面積,而為何計算陽台時納入了, 還是說可納入可不納入, 所以計算廳梯時不納入, 但是計算陽台的時候納入比較有利, 總覺得怎麼想都怪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0.2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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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際在做計算的時候 梯廳是在當層樓地板面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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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去的(免計容積) 陽台是外加的 可建當層樓地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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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梯廳) 10% 兩個計算基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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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開始決定該層樓地板面積計算的範圍時 是含梯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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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陽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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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mq3MVf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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