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當富邦 Vbanking 餘額為零時!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鄉民逛大街)時間17年前 (2007/04/24 20:18),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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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又多貼了一篇,在研究完法條後,分享一點心得給大家。 法規名稱: 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95/07/06 金管銀(一)字第09510002670號令修正) http://0rz.tw/f02Dg http://law.banking.gov.tw/Chi/FLAW/PrintFlaw02.asp?lsid=FL039015&ldate= 其中第 4 條第三款: 第 4 條 三、第三類: (一) 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 (二) 客戶申請之交易功能與其年齡或背景顯不相當者。 (三) 客戶提供之聯絡資料均無法以合理之方式查證者。 (四) 存款帳戶經金融機構或民眾通知,疑為犯罪行為人使用者。 (五) 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者。 (六) 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銀行之電子服務或設備,與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 顯不符者。 (七) 靜止戶恢復往來,且交易有異常情況者。 (八) 符合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所列疑似洗錢表徵之交易者。 (九)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 。 我最近三個月也才開了三個戶頭,可以提出合理說明,身份資料也 都詳實提供,有正當收入、正當工作,平常使用網路就是我的習慣 ,並沒有少,而轉帳也多在固定的幾個戶頭互相調度使用,基本說 明如上,接下來再看第5條第三款: 第 5 條 三、第三類: (一) 對該等帳戶進行查證及持續進行監控,如經查證有不法情事者,除 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外,並得採行前二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 (二) 依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處理措施。 我並沒有接收到他們的查證,而"監控"僅僅兩個工作天,也無任何 不法的情事,也未違反洗錢防制法,那麼以防詐騙的理由逕行禁止 我帳戶的所有功能,這樣似乎不大合理。 而根據網路查到的結果,台北富邦戶頭裡存款必須少於一百元,且 半年或一年沒有往來,兩個條件都要成立,才能算是「靜止戶」, 我也未達到靜止戶的程度,那究竟鎖我帳戶的理由條款明列在哪呢 ? 純就法條、契約討論,不針對經濟條件與銀行維運成本來考量,我 想銀行做事總不能電腦搜尋個餘額,人工判斷一下就直接鎖帳戶吧 ?總要有個條款,有個法律規範依循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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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4條第5款 我終於知道常被中國信託電話"關照"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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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接完"關照"電話都會想說 轉帳讓你們賺手續費還不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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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錯怪他們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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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被"關照"過很多次了 也都沒發生過被鎖帳戶之類的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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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網拍的怎麼辦..一堆豬頭官員..捉不到人搞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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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被騙的肥羊這麼多,官員也很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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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五點,我也知道為什麼永豐打電話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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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9:32, , 8F
去年,我的廢牡蠣帳戶也跟原Po一樣的理由被鎖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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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也是叫我回原開戶銀行解凍..真搞不動金管局限制那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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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9:35, , 10F
做什麼??真是擾民...
04/29 19:3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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