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併購體質不佳銀行 存保將金援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Celine Taking Chances)時間17年前 (2007/11/17 13: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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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4100511.shtml 併購體質不佳銀行 存保將金援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11.17 03:21 am 為增加併購誘因,未來即使不是存保公司的要保對象,只要併購體質不佳的金融機構,便 可獲得存保公司的財務協助。對有意擴充版圖的金控公司,等於多了一項籌措併購銀彈的 管道。 存保條例今年初修正後,存保條例施行細則中有關促成併購的部分,近來也一併修改。修 改後同時放寬存保提供財務協助的對象和方式。原本財務協助的方式包括提供貸款、存款 ,這次新增了購買承受問題金融機構者發行的次順位債券。 財務協助的期限以三個月為限,存保可視情況展延。至於額度,也就是承受者向存保貸款 的「最高可貸金額」,則以被併金融機構保額內存款的30%為限。 存保指出,原本存保提供財務協助的對象有兩種,一種是併購問題金融機構的承受者,另 一種是體質不佳的問題金融機構本身,但前提是,這些金融機構都必須是存保的要保機構 。 不過隨著金融市場併購風潮興起,不但外商銀行對本土銀行興趣提高,這幾年國內金控公 司也藉著合併問題金融機構擴大版圖。由於金控公司並非存保的要保機構,未來如果外商 銀以成立金控的方式合併銀行,或國內金控直接合併銀行,都無法獲得存保的財務協助。 這次施行細則修改後,把金控也納入存保提供財務協助的對象。金管會官員指出,金控旗 下如果有銀行子公司,本來就可以用子公司去合併另一家銀行,由於目前國內銀行都是存 保的要保機構,所以不會有無法獲得財務協助的問題。 但如果是旗下沒有銀行子公司的金控,或未來在台灣沒有銀行的外資,想要合併銀行,就 可以比照存保要保機構,獲得存保提供的貸款等財務協助。 不過存保也指出,如果是金融重建基金(RTC)列管的問題金融機構,由於都是採RTC賠付 的方式標售,等於已經對承受者提供財務協助,所以無法再向存保要求貸款。 【2007/11/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39.162
文章代碼(AID): #17FdqBKj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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