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清算族 聯徵信用註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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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族 聯徵信用註記10年
2007/11/30 04:39 陳怡慈/台北報導
為因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年四月一日上路,銀行公會下周四理監事會議將提案
,讓獲得法院裁定清算者,自清償款項完畢日起算,此一曾經信用不良的註記記錄,會被
聯徵中心保留十年、供其他銀行查閱,獲准更生者則是註記五年。
據悉,銀行公會已與金管會、聯徵中心取得默契,下周四理監事會通過後,報請金管會
核備後就算生效。
信用註記不良有何影響?銀行主管說,會影響民眾信用評分,即跟銀行往來,可能會被
收取較高的利率、被要求增提擔保品,或可能借不到錢。
聯徵中心人員指出,聯徵中心的信用註記,在授信業務部分,若屬逾期催收款,自清償
日起算,會被註記三年;若屬呆帳,亦即逾期不還的錢已被銀行轉銷呆帳了,自轉銷日起
算,會被註記五年。
銀行主管表示,清算註記十年,係比照現行破產制度下,被裁定破產者,自還清款項後
,信用不良紀錄會被註記十年。
他說,清算的意思就是破產,類似現行制度下的個人破產,因而公會研議,讓清算族比
照個人破產族,信用註記十年。
也就是說,債務人未來被法院裁定清算,把名下資產、負債跟銀行結算清楚,錢都還完
後,自款項清償完畢日起算,曾經信用不良的紀錄,會在聯徵中心訊息上保留十年,供所
有金融機構查閱。
若是更生族,銀行主管說,有鑑於更生比清算來得有還款誠意,從輕重緩急比例拿捏,
公會研議讓更生族在執行更生程序完畢後,亦即錢都還清後,信用不良的註記,在聯徵中
心保留五年就好。
至於沒進入更生或清算的前置協商族,亦即和銀行協商成功,沒進到法院要求更生或清
算,將比照現行銀行公會債務協商作法,信用註記三年。
銀行主管說,這代表,債務人自還清款項日起算,信用不良的紀錄會被聯徵中心保留三
年,不利與金融機構後續借貸往來。
心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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