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存保 1家銀行最高賠150萬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蘇打好!)時間18年前 (2007/12/25 15:1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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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存保 1家銀行最高賠150萬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07.12.25 中央存保公司為加強對存款人權益的保障,並安定存款人對存保制度的信心,從今 年 7月1日起,每一存款人在同一家要保機構,存款本金最高保額已由新台幣100萬 元提高到 150萬元。中央存款總經理陳戰勝指出,一旦經終止存款保險契約的要保 機構,存款人可自契約終止之日起半年內,仍持續受存款保險的保障。 今年元月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存保條例修正案,將存款保險由全面投保制改為強制申 請制,截至9月底要保機構已達377家。陳戰勝表示,為加強風險控管,存保有拒絕 金融機構加保的權利,一旦要保機構經存保公司提出終止要保警告,並限期改正而 屆期未改善,或被存保評定已無法改善或發生重大幣案等不法情事,有增加存款保 險理賠負擔者,存保皆可中途拒保,但存款人的存款仍可繼續受存款保險的保障。 此外,信託帳戶的存款也被列入存保保障,簡單言之,就是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一 般帳戶與信託帳戶中的存款,皆可分別受到存保最高保額 150萬元保障,而且不必 歸戶。舉例來說,張三若在甲銀行的一般帳戶與信託帳戶,分別存款超過150萬元, 若甲銀行倒閉,過去存保合計只會賠給張三 150萬元,但新制上路後,存保即會賠 付張三 300萬元。但是若信託的財產內容是基金或股票等,則不被列入存保的範圍。 陳戰勝指出,若超過最高保額的 150萬元存款,中央存保公司則不擔負賠償責任。 至於超過的存款是否可以拿回,存保將會發給存款人一般債權憑證,等金融機構清 理完畢後,若有剩餘現金,再依法定優先順序及獲償比例參與分配。 存保公司建議,存款人的存款若超過最高保額 150萬元,最好分散風險,存放在多 家銀行,或是選擇一家信譽較佳的要保機構,可從其高資本適足率、低逾放比率和 損失準備提存等三項指標觀察其是否為優質要保機構。 【2007/12/2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比起宇宙的複雜度來,我們這個世界簡直像蚯蚓的腦漿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99.121

12/25 18:37, , 1F
外幣有保障嗎
12/25 18:37, 1F

12/25 19:32, , 2F
沒有
12/25 19:32, 2F
文章代碼(AID): #17SApYP1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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