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這樣還需要償還嗎?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yogogo)時間17年前 (2008/05/01 14:43),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Nuage0706 (我最愛你≧<>≦)》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oan 看板] : 作者: Nuage0706 (我最愛你≧<>≦) 看板: Loan : 標題: [請益] 請問這樣還需要償還嗎? : 時間: Thu May 1 13:38:28 2008 : 午安 : 請問板上的大大 : 我媽媽有辦 信貸跟現金卡 : 但是她已經在一星期前過逝了 : 這樣 我有需要幫她還錢嗎? : 請問是辦拋棄繼承就可以不用還了嗎? : 請解答 : 謝謝 如果"確定"您母親資產小餘負債就可辦拋棄繼承 但是她原有資產也都一併拋棄了(如房子、汽車等) 不確定的話就辦限定繼承好了 就算一開始沒發現此筆債務 也只需以繼承財產支付債務 不用動到自己的財產 而且只要一人辦限定繼承其他繼承人也都是限定繼承 才不會發生漏辦一人拋棄導致債務要他來擔的慘事 另外有房貸一樣可以過戶 你愛過給誰都行 只是當初銀行已設定抵押 如果原債務人不繳錢還是可以假扣押後拍賣 所以平常買賣時買家當然要你塗消抵押權才會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12.97

05/01 20:52, , 1F
一般我們購買房子時,如何得知該房仍被銀行抵押 ?
05/01 20:52, 1F

05/01 20:53, , 2F
若賣家未主動告知,我們要怎麼查 ?
05/01 20:53, 2F

05/01 23:01, , 3F
要不然為什麼要找代書跟仲介公司?
05/01 23:01, 3F

05/01 23:51, , 4F
拋棄要在兩個月內辦理,限定是三個月,要記得喔!!
05/01 23:51, 4F

05/02 00:11, , 5F
房子可以去地政申請第二類謄本 上面超級清楚的!
05/02 00:11, 5F

05/02 00:11, , 6F
根本就不用賣家告知喔 若有抵押會寫出來!
05/02 00:11, 6F
文章代碼(AID): #186MPudn (Bank_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6MPudn (Bank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