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千元賣帳戶 判賠700萬

看板Bank_Service (銀行服務)作者 (cat)時間17年前 (2009/07/12 12:02), 編輯推噓9(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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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74180/IssueID/20090710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 彰化縣王姓男子被詐騙集團詐騙匯款一千一百餘萬元,其中六百萬元和一百萬元分別匯入 人頭帳戶蔡玉如、葉宗記的戶頭,王男不甘損失控告蔡、葉兩人,台中地院認定,兩人以 三千元代價出借帳戶,有幫助詐騙集團的不確定故意,要賠王男共七百萬元損失。 淪詐騙集團共犯 昨蔡女不在住處,鄰居說:「法官判那麼多,怎麼還?如果有六百萬元,就不會賣三千元 的帳戶了。」葉宗記開庭時辯稱,是為要簽賭才提供帳戶,自己也是受害者。 判決指出,前年五月,蔡玉如、葉宗記以三千元代價提供帳戶給不詳男子,最後為詐騙集 團使用,集團成員佯稱是金管會人員打電話給王男,詐稱王男未繳電話費要凍結資金,檢 察官正在調查,王男陸續匯款一千多萬元到指定帳戶。 王男得知受騙之後,不甘損失,向提供帳號的人頭戶追討,法官認為,蔡、葉兩人已成為 幫助詐欺取財的共犯,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匯進蔡女戶頭的六百萬元和葉男的一百萬元, 要想辦法吐出來還給被害人。 刑事部分,蔡、葉先前被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三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59.130

07/12 12:10, , 1F
賣帳戶給詐騙集團本來就該死,怎麼還有臉說:
07/12 12:10, 1F

07/12 12:10, , 2F
是為要簽賭才提供帳戶,自己也是受害者!( ̄ε(# ̄) #○=(
07/12 12:10, 2F

07/12 12:32, , 3F
有夠本末倒置的,真詐騙的不去抓不去罰,都做些...
07/12 12:32, 3F

07/12 12:33, , 4F
王男也很誇張,電話費沒繳要匯到幾千萬的錢??
07/12 12:33, 4F

07/12 12:39, , 5F
那提供線路的電信,提供轉帳的銀行也要不要連坐法一下??
07/12 12:39, 5F

07/12 13:19, , 6F
為什麼要連坐銀行?銀行怎麼會知道這筆錢乾不乾淨?
07/12 13:19, 6F

07/12 13:21, , 7F
賣帳戶的人可是早知道這帳戶是髒的了....否則連坐上
07/12 13:21, 7F

07/12 13:22, , 8F
去,是不是准許銀行設立的政府應該垮台?( ′-`)y-~
07/12 13:22, 8F

07/12 13:28, , 9F
賣帳戶就是共犯~~~~
07/12 13:28, 9F

07/12 14:03, , 10F
真是一篇笨到極點的新聞 提供帳戶的活該笨 被騙的更笨
07/12 14:03, 10F

07/12 14:37, , 11F
應該說被害人去告人頭是多餘的吧
07/12 14:37, 11F

07/12 14:37, , 12F
只是拿到一個債權 還是拿不到錢的
07/12 14:37, 12F

07/12 16:28, , 13F
一場鬧劇 數個受害者 慘!
07/12 16:28, 13F

07/12 20:22, , 14F
只要人頭有任何收入,應該就得慢慢還款..只是恐怕很難還清..
07/12 20:22, 14F

07/12 21:02, , 15F
活該
07/12 21:02, 15F

07/13 11:56, , 16F
認同法官 每個源頭都應該重罰 不然怎麼嚇阻詐騙
07/13 11:56, 16F

07/14 00:37, , 17F
真悲哀,這就是後果,警惕一下無知的民眾也好,不要因小失大
07/14 00:37, 17F

07/16 20:33, , 18F
我覺得這種被騙還好一點,至少不是因為貪心…
07/16 20:33, 18F

07/16 20:33, , 19F
政府反而要加強查這種案子,判重罪…要不然哪天真的也覺得
07/16 20:33, 19F

07/16 20:34, , 20F
是假的,那公信力何存?
07/16 20:34, 20F
文章代碼(AID): #1AMM0urv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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