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保密條款

看板Bioindustry (生物科技)作者 (大王柳橙記)時間17年前 (2008/11/09 22:0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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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tailizu (眼睛一瞇瞇)》之銘言: : 看到其他版友的文章 : 才想到 : 我之前那份工作有簽過保密條約 : 其中有一點的意思是 : 在這家公司工作要是離職後 : 不能到相同性質的行業工作 : 當下是笨笨傻傻的社會新鮮人 : 就簽了 : 這條款是不是有點不合理阿 : 專長就是在這領域上 : 我離開這家公司後 就不能在擅用自己的專長了嗎!!?? : 那假設離職後到了相似性質的公司上班 : 這份保密條約 : 還有法律效用嗎? 你說的應該是競業條款,保密條約是不管你到哪去 只要涉及洩漏公司商業機密都會有問題的。 競業條款的部分,如果你不是公司大頭或是掌握機密的話 根本不需要管這個,打官司是很花錢的 XD 而且,如果公司沒有在競業條款上寫出補償方法,這個條款也無效 以我現在的公司來說,合約上即註明若因競業條款而無法從事其他工作 會在期限內繼續支付薪水(我忘記是全薪還是半薪)以彌補個人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19

11/23 20:58, , 1F
那競業條款通常會寫出期限嗎?例如兩年不能做類似工作嗎
11/23 20:58, 1F

11/28 23:15, , 2F
會啊 通常是一年至兩年
11/28 23:15, 2F
文章代碼(AID): #195kqZLr (Bio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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