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證券官派董總 年薪最多448萬
原文鏈結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05811/IssueID/20100512
新聞大意 :
證券官派董總 年薪最多448萬
肥貓標籤損觀感 金管會決議調降
2010年05月12日蘋果日報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財經部會周邊單位爆出董事長、總經理薪資過高,遭外界貼上肥貓標籤,
顧及社會觀感,金管會依照立法院財委會決議,
近期內將調降證券相關單位官派董、總薪資,
年薪不得超過公股行庫董座的二倍,約四百四十八萬元。
依金管會日前送交立院的預算報告書,
薪水超標者包括期交所總經理王中愷、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等四人,屆時將面臨減薪命運,
減薪起點將追溯至今年元月。
符合民意
金管會資料顯示,在各周邊單位、財團法人及轉投資公司官派董、總去年薪資(含績效獎
金、紅利)中,以王中愷領五百零二萬元居冠,其餘三名依次為證交所總經理許仁壽四百
五十八萬四千餘元、集保中心總經理林修銘四百五十八萬兩千元、薛琦四百五十二萬元。
王中愷稱沒意見
金管會主秘蕭長瑞說,《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已增訂「雙薪肥貓條款」,
公股持股逾二成的事業單位、政府捐贈比率達總財產二成的財團法人,
這些機構董、總若由支領月退俸的退休公務員轉任,須減去月退俸,再發薪水,
金管會周邊單位中僅證交所和金融研訓院需依法調整。
據了解,薛琦及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均已依規定減薪,
惟今年三月財委會決議擴大適用範圍,要求官派董事長、總經理亦須一律納入管理,
年薪不得超過公股行庫董座二倍,推估約為四百四十八萬元,因此年薪超標者必須減薪。
王中愷昨說:「不清楚金管會是如何計算,我薪水都依規定辦理,
若大家認為制度不對要修改,我沒意見。」資料顯示,
王中愷一年的績效獎金有八十五萬元,
而集保總座林修銘的績效獎金更達一百一十六萬元。
不過期貨從業人員認為,相較香港、新加坡,台灣相關單位高層的薪水相對偏低,
更何況王中愷過去在業界的年薪絕對高於期交所,以這種方式衡量並不公平。
薛琦二度「剝皮」
金管會高層透露,減薪措施還在擬定,尚未通知各周邊單位,「最快這個月就會執行」,
未來將進一步修法,讓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時,就停領月退俸。
至於先前已減薪、但年薪還是超標的薛琦,極可能遭到第二次「剝皮」。
台大財金系教授黃達業則說,論年薪,我國財長、金管會主委也比很多國家低,
這些周邊單位屬公共服務領域,且這些周邊單位人選都是政府推薦,
有公部門資源才有此位置,不宜與世界各國薪資標準相比。
金管會周邊單位 董、總座薪資表
附註:年薪是以月薪乘12個月,加計獎金、紅利或特別加給合計
資料來源:立法院、金管會(為2009年薪資數據)
原文鏈結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2/today-e7.htm
新聞大意 :
神秘兮兮!立院盯肥貓 10人拒提資料
〔記者施曉光、王孟倫/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日將所轄周邊單位、財團法人的董總座、經理人九十八年薪酬概況調查表,送請
立法院查照;立委批評,竟然有十人拒絕提供資料受監督,不少人不僅領月薪,還領獎金
、月退俸、十八%優惠利息,實在離譜。
金管會昨天送請立法院查照的資料,總計十八家機構、三十九人。金管會特別以機密文件
處理這份資料,並設定解密期限到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三日,讓立委相當納悶,質疑這些
單位本來就應該受到監督,連金管會主委薪水都可以公開,為何這些人可以搞得神秘兮兮
?甚至資料中還顯示有人「未同意提供予大院」,更讓立委火大,要求金管會撤換。
立委火大 要求撤職
金管會提供的三十九人名單中,不少人除了月退俸、十八%優惠存款利率外,月薪(含主
管加給)二十萬元以上者有十人,甚至有四人月薪三十萬元以上,此外每年還領取優渥的
「紅利或特別加給」或「績效獎金」,其中「紅利或特別加給」最高者達六十幾萬元,十
幾萬到五十幾萬的人也不在話下,「績效獎金」部分有人高達一百一十餘萬元之譜,四十
多萬到八十多萬元的人比比皆是。
包括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董事長胡富雄、台灣證交所董事長
薛琦、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樹、台灣集保公司董事長范志強、證券暨期貨基金會董事長
丁克華等人,領有月薪、月退俸、十八%優惠利息、並有績效獎金或紅利。
6大咖董座收入豐
立委羅淑蕾表示,看這份資料就知道,「這些人收入真的很離譜!」但她強調,立法院主
要是要看他們的年度預算,傳聞某些單位每年交際費可以高達上億元,預算中如「業務發
展費」,「才是真正的眉角」。
「未同意提供立法院」的人包括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段金生,保險安定基金副經理
黃銘滄、林輝,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副經理鄭麗珠,櫃檯買賣中心總經理吳裕群、
經理張淑惠,亞太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李正福,以及非凡財金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
長黃崧。月退休金及十八%優利部分「未同意提供予大院」的人是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
長賴清祺、總經理曾武仁。
金管會指出,只有幾位認為薪資是個人資料,應受到「個資法」保護,因此才沒有提供。
金管會主秘蕭長瑞認為,就現行法令規定,雙薪問題並未解決,治本之道是通過「公務人
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未來凡公務人員赴政府以外、且捐助比例逾兩成的機構任
職,即應該停發公務員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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