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徵選版主乙名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踮起腳尖的親吻)時間17年前 (2008/06/16 05:32),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恭喜各位老師, 補教老師版很順利地在 6/11 當日通過審核成為正式版, 職場群組裡面, 我們版是最新的一個試閱版, 卻是人氣最旺、最早通過試閱的版喔! 為我們自己掌聲鼓勵吧! 接下來, 版主我要兌現我剛開版時的承諾, 舉辦一個儘量公正的版主選舉。 讓新的版主擁有民意, 有正當性, 並且也讓有熱情的老師可以出來為大家服務。 在公布選舉辦法前, 請各位老師體諒, 版主在設計此套辦法時, 是希望我們版可以長長久久, 不要被平時未參與討論的版友太過介入, 讓版主是能領導真正需要這個版的所有老師的人。 第一屆版主選舉辦法 (1)候選人資格 同時符合下列各點之版友皆可擔任候選人: (A)上站500/發表200/註冊時間滿一年。--- 站方規定 (B)曾於本版發表自介。 (C)除自介外,97/6/15日(含)前曾於本版發表未遭版主刪除之文章至少一篇。 97/7/1投票當日仍不符資格之候選人,不納入投票。 (2)選舉人資格 97/6/15日(含)前曾於本版發表自介之版友,擁有投票權。 (3)選舉期間 登記期限:97/6/16 ~ 97/6/30 投票期限:97/7/1 ~ 97/7/8 (4)登記辦法 請於登記期限內於本版發表文章, 文類選擇 參選, 並於文章中表明參選意願, 並撰寫至少 200 字之政見。 97/7/1投票當日政見仍不符規定之候選人,不納入投票。 (5)勝選判定 投票將設計有同意/不同意兩選項, 同意票數扣減不同意票數後票數較高者, 該候選人同意票數為不同意票數之兩倍(含)以上者方可當選。 (6)政見辯論 在未違反版規前提下, 選舉期間可討論候選人政見與資格, 屬於本版討論範圍不予刪除。 (7)其他 不足之處,公告補充。 本辦法經 B 版主 附議後實施。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3.236

06/16 08:29, , 1F
附議
06/16 08:29, 1F

06/16 10:23, , 2F
所以代表可以版聚了嗎
06/16 10:23, 2F

06/16 14:15, , 3F
選出來就會有版聚了喔
06/16 14:15, 3F

06/16 17:38, , 4F
版聚^^ 期待哩
06/16 17:38, 4F

06/16 19:26, , 5F
想要版聚+1 :)
06/16 19:26, 5F

06/16 19:44, , 6F
沒有人出來選就沒版聚!!!!
06/16 19:44, 6F

06/16 20:40, , 7F
版主要出來參選嘛??
06/16 20:40, 7F

06/16 20:48, , 8F
目前我跟L版討論的是,先新增一位協助版務
06/16 20:48, 8F

06/17 00:10, , 9F
不知道版聚吃什麼 (B版不要水我)
06/17 00:10, 9F

06/17 01:09, , 10F
先選一位出來~ L版主會短時間還會在這邊檔子彈!XDY
06/17 01:09, 10F

06/17 01:10, , 11F
新版主的工作第一項就是主籌版聚,當然我們大家都會協助他
06/17 01:10, 11F
文章代碼(AID): #18LOfY5g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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