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ssuurrff 回覆 ALGO 系列文章
版上的各位老師們
經過了這麼多天
我才po文表達我對這件事情的想法與做法
因為這幾天我都在跟學生確認事情
我想一件事會演變成這樣
一定至少有一方 對整件事有嚴重錯誤的認知
而真相只有一個 真相需要證據
所以我選擇詢問相關的當事人
我也向學生說明這整件事情
也向他們保證 之後我都不會再問他們相關的問題
畢竟他們高三了 要準備學測
不需要捲進大人們的紛爭裏
以下是我要澄清的事情
(1) ALGO在文中提及:我在pt版留的電話是空號
這點我承認
我也必須解釋
會這麼做是因為 我不想接到一堆應徵的電話
所以我在文後有註明
應徵者請先站內寄信 我會打電話與應徵者聯絡
應徵者還是有其他管道與我聯絡
(2) ALGO在文中提及:我的場所沒有完成立案
我的補習班已經完成消防與建築的程序
今年的消防與工安的檢驗都有合格
此外桃園與中壢都保了公共意外責任險
所以在安全上 是合格的場所
目前唯一差的是立案
桃園之前沒有辦法送件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沒有ALGO的身分證影本與學歷影本
補習班需要任課老師的證件 才能夠完成立案的工作
至於設立人 桃園與中壢都是我
與所有任課老師無關
(3)ALGO在文中提及:我把高三有一位同學"留"下來自習與自習時沒有老師顧班
首先我要說明
這位同學是自願留下來自習的
一開始桃園與中壢的教室我都不開放給學生自習
但是後來學生希望可以在補習班自習
我也跟學生說過 老師沒有多餘的人力可以照顧
他們的自習最後是在學生的同意下與家長知情下
我讓他們有需要 就可以到班自習
但是要先跟我報備
所以所有學生留班自習的情況我都知道
我也會請他們簽到與簽退
我們補習班樓下有保全 監視器系統也是完備的
我知道這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如果我要省事 其實就是不要開放給同學
我也省得被攻擊
但我想學生需要自習的場所
所以我選擇用一個不是最好
但是變通的方式處理
(4) ALGO在文中提及: 他透過朋友聽說了我以前待的補習班,我離開的原因,
他也問過學生,也聽到了一些事
我之前待過的補習班就是那幾家
我無法得知他打聽的是哪一家
我只能說出我和其中一家補習班的故事
2009年3月初 那家補習班希望我接高一高二的課
但是上課時間與詳細情形都沒有定案
因緣際會下
我決定自己出來在桃園開(當時我中壢的點已經開始將近一年了)
原因很簡單 我想要經營桃園地區的市場
我也跟那家補習班再三強調
DM送印前 一定要給我看一下(上面有我的介紹)
因為當時我已經在考慮是否要繼續待在那家補習班
總不能讓人家印了DM
上面有我的名字 我卻沒法去那邊上課 所以不能寄送
3月中我確定要自己出來開
打電話與該補習班說
我沒法接高一高二的課
對方卻說DM已經印製
要我一定要保留高一高二的課
我也委婉地拒絕
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但……
後面發生的事情
就一言難盡了
不過我想版上有遇過類似情形的老師們都很清楚
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
其實我之前在那家補習班 待了至少三年以上的時間
內部的事情我其實很清楚
我從來沒有主動在學生或家長面前 說過該補習班的任何事情
(5) ALGO在文中提及:我把桃園二衝班的學生併到中壢上課,不得有異議
這件事我的處理方式
是告知桃園二衝班的學生實際情形(我們只有招到兩位同學)
於是我跟家長與同學溝通
是否願意到中壢二衝(每天的車資由我們支付)
其中一位男生的家長 當下就同意
另外一位女生的家長說先去看看
如果環境可以適應 就可行
去過中壢後 那位女生也同意去中壢二衝
初期每天早上
我們都會派二衝班的導師或我自己 去桃園火車站接這兩位同學
晚上也會送他們回桃園火車站 再由家長接送回家
後期家長可能覺得這樣我們太過辛苦
就主動告訴我們 可以讓同學自行前往
整個二衝班的過程
包括上課地點的轉換 接送方式
都是在家長與同學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6) ALGO在文中提及:有一位桃園高三的妹妹因為我一直打電話給她,
要她一定要來聽課,因為這樣,他妹妹去填職校
這位妹妹最後念的是桃園縣某私立高中的普通高中部
在考一基前 她哥哥就有跟我討論過 他妹妹想要念職校的事情(念護校)
考完後我只打了一通電話給她 問她要不要過來聽課
這些都可以由當事人
來證明我所言為真
(7)ALGO在文中提及:同學也會跟他說我有時候怪怪的
我也私下一個個詢問過同學們
是否有說過這樣的話
他們都說沒有
這點有可能是 學生說過但是忘記
(我們年輕時不也常罵老師,發洩情緒,但事後忘記)
或是ALGO記錯
我不得而知
(8) ALGO在文中提及:我先將他開除,故他沒有上完桃園高三數的課
實情是
07月25日那天
我送ALGO去車站時 在桃園火車站前
ALGO親口跟我說 他要把高一的段給別人
也表達因為他在台北的班
人數從一個班要增加到三個班 才能容納得下
所以桃園高三數學 他沒有辦法帶完整個學期
後來我一直用簡訊挽留ALGO
2011年07月26日23:44
ALGO傳簡訊給我
內容表達要我不用再傳訊息給他
我現在只要週四去上高三數學的老師 會讓學生喜歡就好
我看了之後 確定ALGO不會把桃園高三數學帶完
才在2011年7月27日00:53回傳簡訊說
「我決定與老師終止合作關係」 (其實應該說是被迫中止)
以上這些內容都有簡訊為證
亦有時間前後關係可對照
(9) ALGO在文中提及:有一天晚上我要老師們騙學生,因為換新地板,所以
有化學味道
這個說辭是我當下能夠想到 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畢竟當時我不在現場
而現場的數學老師與英文老師
他們對教室的使用情況 也不是很了解
如果要他們說明 我想他們沒法說清楚
所以當天我決定 先用這個藉口 跟學生與家長說明
這個突發事件 我承認我處理的不好
(10) ALGO在文中提及:我打了他另一支電話不通,他說另一支電話根本沒人打過
當天我是請一位同學用他的電話打給ALGO
電話號碼是我撥的(因為我不想洩漏ALGO老師另一隻私人的電話給同學)
但是的確沒有接通(學生的印象是關機)
之後也因為要保護ALGO的私人電話
我請學生刪除通話紀錄
不過電信公司應該可以查詢到 是否有作撥出的動作
來確認何人說的屬實
(11)ALGO在文中提及:我要學生發誓效忠我,不可以背叛我
所有在場的同學 都可以證明所言不實
當天同學得知ALGO離開 情緒很低落
我先跟同學說明ALGO可能離開的原因
同學都不相信老師會不教他們
他們說ALGO老師之前在課堂上說過
自己現在的課很滿 但是一定會把他們帶到高三完
所以學生要求打電話跟ALGO確認
但ALGO關機
關機這件事情讓同學很受傷
等同學心情比較平復後
我就跟同學說明 新老師的接任安排與我後續的處理
當天我致電每一位家長 說明今天的情況
跟他們表達我的歉意
與跟家長們說明 新老師的接任安排與我後續的處理
(12) ALGO在文中提及:在他不來上課那天晚上,有一位學生跑去另一個補習班嗆聲,
嗆聲之後回來跟我說這件事,我居然請他立刻離開,不要他
當天的情形是
這位同學嗆聲後 回來跟我說
我立刻請他到那家補習班道歉
但是他說他需要一點時間平復心情
大約五分鐘後 我請另一位同學 陪他到那家補習班道歉
之後他們回來
跟我回報 他們說了對不起後才離開
晚上我傳了簡訊 給那位去嗆聲的同學
「...老師希望不要再有類似衝動的行為出現,希望你記取今天的教訓。
老師的話必須說的重些,只要再有類似今天的行為出現,
我會請你離開我的補習班」
處理上我必須告訴我的學生 事情的嚴重性
還有制止日後出現類似的行為
這是我身為老師該做的
(13) ALGO在文中提及:我在他離開後,一直會打電話套學生有沒有跟他聯絡
ALGO離開後
第一次上高三的課時 我有詢問同學這幾天ALGO是否有跟他們聯絡
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之後同學們與我都明白ALGO的決定
我們就都不再討論這件事情
之後我忙著安排新老師試教 上課 與處理補習班的班務
同學們忙著準備學測
ALGO的名字就在我與高三同學的生活中消失了
(14) ALGO在文中提及:我的補習班現在白天作為他用,弄得教室晚上惡臭
他也在後續的回文提及:
我的教室白天給職訓局使用,來教導人做化妝之類的,
一些化學藥品
首先我要澄清
不是做化妝品 而是指甲彩繪
此外有味道的是中壢的教室 而非桃園的教室
關於這點 我承認我的疏失
當初職訓局委託的課程人員
跟我說這是幫助失業婦女與二度就業婦女
職業培訓的課程
讓她們受訓後 學得一技之長 可以找到好一點的工作
我的教室交通方便 環境也乾淨整齊
我想這是幫助一些社會上弱勢的人
把自己有的資源來幫助別人 是件有意義的事情 就答應了
不過剛開始的情況並不好 教室的確會有殘留的味道
我也做了相關的處理
放置室內芳香劑 準備電風扇 開窗戶 全程開冷氣
不過或多或少 還是會有味道
現在指甲彩繪的課程早已結束 目前教室白天還是有人使用
但是屬於正常使用的情況
之後如果有機會的話
我依然會與職訓局合作
畢竟它是合法的機關 也是合法的使用
但是會避免可能有味道的相關課程
日後有機會亦會與學生與家長說明 教室白天的使用狀況
(15) ALGO在文中提及:我都戴口罩上課,教室裡充滿化學的味道
我還是繼續上課
這一整年我只有戴過一次口罩上課
那天是2011年11月02日(星期三)(因為那天學生的家長來繳費,所以我印象很清楚)
那天我在中壢上課,上的是高一物化
因為感冒咳嗽 不想傳染給同學
並無ALGO所謂"都"戴口罩上課
我是否有"都"戴口罩上課 同學們都可以幫我證明
其實ALGO的文章中還有與事實不符的地方
不過我想就大方向回應
剩下的部分
就交給司法的調查吧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也是我第一次因為這種事情提告(案類:妨害名譽(信用))
決定提告 是一個很沉重的決定
我希望這件事情是比較單純的
就是老師與老闆理念不合
老師對老闆經營模式不滿或不贊同
然後老師用Po文的方式
不論是發洩情緒 或是 提醒同業 的單一事件
如果是這樣
身為一個老闆
我想我有足夠的雅量
來接受批評與建議
但就目前所評估的
我需要用提告這個動作
來遏止接下來一連串的行為
我需要讓「有些人」知道
你們作了甚麼事情 我都知道
我容忍 不代表你們可以無法無天
不代表我是一個沒有底線的人
補教業我也打滾好一段時間
之前都是跑課
這兩年多才開始自己經營補習班
我承認在管理人事上
我的確有要學的部分
我的任課老師對我有這麼多的不滿
他從來沒有跟我表達過 而我也沒有注意到
我沒有善盡一位作老闆的責任
我承認在照顧上
我沒有做的像一般補習班這麼好
可以有導師來開門、聯絡家長、協助其他雜務
之前ALGO上課時 我是請同學幫忙開門、關門、開關冷氣
這我不否認
現在我是請我的授課老師們
幫忙開門、關門、開關冷氣、還有登記成績
至於聯絡家長、環境整理、 印考卷、 印講義、 發宣傳單,還有其他雜務
就是我來負責
我也承認我的補習班是個沒有招生團隊的補習班
我所有的學生幾乎都是口耳相傳而來
但是經過這一次桃園高一高二招生慘痛的教訓
在明年的招生上 我會做調整與改變
我的補習班與我的確有作的不好的部分
就如同其他補習班一樣
都會有作的好與作的不好的地方
我想我的補習班可以維持到現在
就是因為我的老師們都很盡心盡力
這點我由衷的感謝
我也承認我的補習班有作法上跟一般補習班不一樣的地方
畢竟每個補習班有他的經營模式與屬性
我也想都完全站在學生的立場作考慮
但有些做法無法都用最好的模式處理
有時候是為了現實的考量 有時候是迫於無奈
我想所有當過老闆的人
都能體會我的感受
ALGO可以不認同
但不代表ALGO可以針對這些
在網路上發表傷害我的補習班與我個人的文章
也不代表只要聲明
「此文章所有文字內容如果有造假 本人願意負一切法律責任」
就可以捏造事實
見到黑影就開槍
我也要提醒ALGO
在文中你將我的特徵、職業、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我之資料寫出
認識我的人
只要憑文中的條件
即可辨別出
文中你所指為何人
這個部分可能已經觸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如果你把相關文章刪除
或許可以免於觸法
此外
桃園高三這個班級你上了1/3課程就擅自離去
依我知道的法律常識
民法上我可以對你提出侵權的損害賠償
情理法
我一直是個把情放在理與法之前的人
我一直念著在我剛開始創業的時候
ALGO幫我把桃園高二數學的人數從2個上到7個
學生也跟我說
ALGO是個很有實力 也很關心學生的老師
這點我從來就沒有否認過
就如同ALGO所言
我的s數學老師最近要離職
在這件事發生之前
其實我已經跟版上好幾位老師約了面試
擔不擔心要面試的老師因此不來
我的想法是
如果一個老師
只看了某一個人的文章
就對另一個人下評論
或對那家補習班有既定的印象
我想在這個流言、攻擊、黑函滿天飛的補教業
他會很難適應這個生態
之前ALGO傳簡訊說他在台北被攻擊
我也不會去查到底其他家補習班攻擊他什麼
我回傳的內容就是「ALGO老師,我挺你」
一起打拼的夥伴間彼此的信任
不該由外界的事來改變
有老師問我
可不可能撤告
就讓ALGO老師後續的行為來決定
我們都是大人 大人總得為自己所作的行為負責
也許我話說得太早
搞不好一路走到法院
法院調查的結果證實
我才是謊話連篇的人
不過機率很小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
以上我所言
都有同學與家長可證明
除非他們全部一起作偽證
最後我要感謝tyrosine123老師
雖然我們素昧平生
沒有任何交集
在很多人不分青紅皂白一面倒
認為我是一個沒有良心 欺負學生 脅迫家長 壓榨員工 是一個黑心該死老闆的時刻
你站出來挺我
謝謝你
我不怪那些挺ALGO的人
也不會告那些幫腔的人
也許只因為他們認識ALGO 不認識我
也許是因為他們相信ALGO的為人 但他們不認識我
我的個性是盡量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
經過這件事情
我想我處理事情的能力應該有進步一點點
隨著補習班繼續成長
我要面對的事情
一定比這件事更多更多
ALGO和我都各自闡述所見與所知
當然或多或少一定帶有主觀成分
但就我之前強調的
真相只有一個
真相需要證據
真相到底是什麼
法院會還我清白
希望這件事情
就到此告一個段落
這段時間造成板上氣氛不太好
我致上萬分的歉意
在補教業打滾十多年的我
也想藉由這個事件
給同業 也給自己加油打氣
補教業有他的特殊生態
我們可以選擇同流合汙
也可以選擇做好自己的事
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48.99
推
11/28 17:07, , 1F
11/28 17:07, 1F
※ 編輯: ssuurrff 來自: 219.85.248.99 (11/28 17:18)
推
11/28 17:22, , 2F
11/28 17:22, 2F
推
11/28 17:23, , 3F
11/28 17:23, 3F
推
11/28 18:46, , 4F
11/28 18:46, 4F
→
11/28 18:47, , 5F
11/28 18:47, 5F
→
11/28 18:48, , 6F
11/28 18:48, 6F
→
11/28 19:23, , 7F
11/28 19:23, 7F
→
11/28 19:27, , 8F
11/28 19:27, 8F
→
11/28 19:28, , 9F
11/28 19:28, 9F
→
11/28 19:35, , 10F
11/28 19:35, 10F
→
11/28 19:40, , 11F
11/28 19:40, 11F
→
11/28 20:52, , 12F
11/28 20:52, 12F
→
11/28 22:51, , 13F
11/28 22:51, 13F
→
11/28 22:52, , 14F
11/28 22:52, 14F
→
11/28 23:02, , 15F
11/28 23:02, 15F
推
11/28 23:51, , 16F
11/28 23:51, 16F
CS_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