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中公民,選舉原則(國教署回信)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 (自摸十萬)時間11年前 (2014/02/06 13: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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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教署的回信,稍微排版。 承辦人7736-7497蔡小姐。 代理人7736-7486彭小姐。 並詢問若與課程內容不同,應以何者為準? 彭小姐告知出題機制會過濾此類有爭議性的問題。 不過該怎麼教這一段呢... ======================== 您好: 您至國教署民意信箱轉知收悉,因性質屬本院業務範圍,由本院進行說明。 有關來信反映「選舉原則中的『直接』原則定義之疑慮」乙節,謹說明如下: 一、 「選舉原則」中的「直接」原則(「直接選舉」原則), 是指由選舉人(選民)直接選出當選人(公職人員)的選舉方法(選舉制度), 如我國立法委員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相對於「直接選舉」, 「間接選舉」則是由有選舉權之公民選出選舉人,再由選舉人選出當選人, 如我國以前監察委員,是由公民所選出之各省市議會議員選舉產生 (請參閱相關憲法學者著作: 林紀東,1998,《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四),三民書局; 劉慶瑞,1983,《中華民國憲法要義》,三民書局; 陳新民,2002,《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三民書局)。 二、 由上可知, 「直接」原則並非指選舉人須「親自投票」的選舉原則。 即使舉制度規範選民須親自投票, 但如果公民投完票後並不直接產生當選人, 則該選舉制度並不符直接原則。 題目中所述某甲「因太忙」請其先生某乙代為投票之案例, 為法規所不許,但這是當事人違反了選舉法規, 而選舉法規並不允許公民可以在此種情形下代為投票, 則選舉制度也應無違反選舉原則中的「平等」原則。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您所反映之意見, 本院將錄案並轉知相關審定委員會於教科書審查時參酌,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院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順心。 國家教育研究院 敬啟 103年2月5日 ※ 引述《vavamk (自摸十萬)》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國中公民,選舉原則 : 時間: Fri Jan 10 14:36:06 2014 : : 國中公民的問題。 : 某甲太忙,無法前去投票,請其丈夫某乙幫她去投,請問可行否? : 若不可行,違反何項原則?(答案:C) : A不可行,普通原則;B不可行,平等原則 : C不可行,直接原則;D可行,未違反任何選舉原則。 : : 個人以為,這樣便成一人可投多票,是違反平等原則中的"一人一票"部分。 : 有些國中參考書上,將直接原則界定為"由選民親自投票",故本題違反之。 : 但直接選舉應是與間接選舉相對,即公民直接選出候選人, : 如現在總統直選,而不像美國有選舉人團或以前由國大代表選總統。 : : 經查詢維基百科, : 在"臺灣政治"條目,提到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6%94%BF%E6%B2%BB : 選舉方式及原則[编辑] : 於選舉方式方面,台灣選舉一般來說, : 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原則行之。 : : 普通原則: : 所有滿廿歲台灣公民除了受監護宣告而尚未撤銷者之外, : 皆可參加台灣選舉成為選舉人。 : 平等原則: : 即遵守「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原則, : 每人擁有一票,而且每一張票的法律效力是相等的。 : 直接原則: : 指選民不用也不可以請他人代為投票,而須自己親自前往投票。 : 無記名原則: : 又稱作祕密原則,表示選票上並毋須簽名,且要保守投票秘密, : 不可有任何亮票的行為出現,否則便要負起刑事責任。 : : 在"直接選舉"條目,提到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B%B4%E6%8E%A5%E9%81%B8%E8%88%89 : 直接選舉(英语:Direct election),簡稱直選,即政府首腦或立法機關的議員由民眾 : 直接選舉產生。選民可以直接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予他們喜歡的參選人。至於決定當 : 選者則要依據不同的選舉方式。一般而言以得到較多數選票者勝或以兩局制先行淘汰部份 : 參選者。相對概念為間接選舉。 : : 兩者似有出入。 : 經詢問中選會法政處蔡科長,表示應以後者為主, : 畢竟有特殊需求者(如殘障、眼盲卻能清楚表示意思者)仍需他人作為輔助。 : 如薩孟武教授的憲法也是以後者為主。 : 不過蔡科長認為本題也與平等原則無關。 : : 另詢問前國大代表、政治學者曲兆祥老師的看法: : 答案確實有爭議。如果要選,只能是平等原則,因為受委託者投了二票。 : 而且這种題目毫無意義。 : : 同時請教認識的高中公民老師, : 認為就是親自投票,她說以前大學就是這樣教的,也沒出處。 : 這是"投票原則",而直接選出是"投票規則",兩者不同, : 而憲法只規定依據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 : 但是解釋就是看個人。 : : 如果是以"代為投票"做解釋,有兩個層次, : 1.請其他公民代為投票,投票者皆為一般公民。 : 2.請另一層級代為投票,投票者為專門投票者,如選舉人團、國大代表。 : 如果是以第2點解釋,可解釋得通,但看題旨是以第1點為主。 : : 問了好幾個人,從網路、教科書、選務機關、政治學者、到教育界, : 怎麼每個答案都不一樣? : : 我已經去信詢問國教署,但1226寄,目前還沒回應, : 公民老師是建議我去問教科書的編者, : 但我覺得我要的是一個"權威性"的解釋,包含出處。 : 而不是大家自己看著辦,這樣換個編者又是新的解釋。 : : 因為這是國中教科書的內容,事涉國中生的基本認知,理應有所釐清, : 不知直接選舉是"親自投票"這個是否有相關出處? : : -- : : 可以接受力戰而敗 : : 絕不原諒裝死擺爛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29.210.180 : → g19920109:直接原則跟直接選舉是相同的嗎?!在這部分從國中到大學 01/12 07:11 : → g19920109:應該不是相同吧!!!從以前公民老師或者大學政治學或憲法 01/12 07:12 : → g19920109:似乎都把直接原則為親自投票,當然有例外對於不便人士! 01/12 07:13 : 推 oreaboy:社會科真的需要您這種用心的好老師 01/14 13:40 : → oreaboy:我覺得 若從通訊投票這個面向 直接是指親自的意思 從 01/14 13:43 : → oreaboy:國大選總統這個面向 則是指不經中介機關的意思 01/14 13:44 : → vavamk:我學到的是兩者相同的,從書、學者到選務機關都找了,但仍 01/15 12:42 : → vavamk:不知這"親自"的出處為何?還請先進賜知。 01/15 12:43 -- 可以接受力戰而敗 絕不原諒裝死擺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93.93
文章代碼(AID): #1Iyo5n44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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